天津市教委5日公布《天津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到2015年,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要保持全国前列。其中,本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图书配送、教学仪器配备、校舍加固和功能提升任务,到2012年底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2008 2012年现代化建设标准。
据介绍,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是一个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包括100项评估要点。 硬件 标准要求校舍更加牢固、安全,环境得到净化;软件指标则要求各学校苦练内功,凝练办学思想,依靠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
具体包括,在办学条件上,要求课外活动器材能满足学生需要;严格仪器、设备、设施及各类耗材的管理,仪器、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5%;充分使用专用教室,演示和分组实验开出率均达到100%;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分别达到30本和40本,并定期补充、更新,图书馆、阅览室每天向学生开放,借阅覆盖率为100%;严格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保证有效使用。不办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班;关注弱势群体,保证残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完成学业。教师全员具备任职资格,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均为90%;积极推进教师流动。
素质教育方面,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落实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保证活动课程的课时和质量;制定并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具体措施;制定并实施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德育方面,加强网络德育,指导学生文明上网,建立德育网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个别学生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