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 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复兴中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市级重点高级中学,也是天津市首批31所示范校之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天津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我校占地四万五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整体布局合理,建筑气势恢宏。具有高中教育所需要的的一系列超前、一流的学习和文化体育设施。
复兴中学办学思想:为了每一个人的成功。
复兴中学办学理念:科学、规范、超前、创新、一流
我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奉献、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育人为本,坚持 抓基础、严管理、重建设、讲实效 的德育工作思路。有着开放的教学理念,有着丰富的活动资源,教学注重激发学生兴趣,培养综合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学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自建校以来,毕业班高考成绩连年攀升,取得了优异成绩,实现了 出口高于入口 ,连续三年荣获 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估 特等奖。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聘高中地理教师1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硕士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中共党员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4月11日-5月3日)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和天津市复兴中学校园网站(http://)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2年5月4日-5月8日)
本次招聘采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5月4日至5月8日,应聘人员将个人信息(相关内容见网上填报要求)及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等)填写完整。
2.资格初审(2012年5月6日-9日)
天津市复兴中学校园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2012年5月13日上午8:30):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的内容含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和综合知识,考试科目为:(1)学科职业能力测试(2)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每科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资格原件审核(2012年5月13日下午3:0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准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原件审核: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2012年5月14日上午8:30):面试分四部分进行:一是答辩,应聘人员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二是模拟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三是进班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四是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教育主题,面向学生群体,组织现场主题教育活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四部分成绩2:3:3:2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及格线60分,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五)体检(2012年5月19日)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2012年5月20日-6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七)公示(2012年6月)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2年6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2年6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22)87726096咨询电话:(022)87726081
天津市复兴中学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