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卫工委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纪检监察组,对录取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程序监督。在录取程序上,要求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的结果进行检查监督,院校调档-市高招办投档-高校阅档-录取检查-审核复审-领导审批,一环监督一环。
3.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邀请新闻媒体进入录取现场,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
4.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录取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录取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5.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咨询信访接待处,受理群众建议和举报。
6.结果及时公开。市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考生可以通过招考资讯网、中学、区县招办等渠道及时查询本人的录取信息;各招生院校及时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录取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