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春季高考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已于5月7日结束。参加录取的34所招生院校共录取新生5780名。从5月8日下午开始,考生可陆续收到邮政速递局寄送的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也可到区县招办或自愿通过声讯台(5月8日上午10时,查询号码:16893222)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的规定履行报到注册手续。
第一阶段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批次录取院校、高职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高职单独招生院校)、高职艺术类录取院校和普通高职批次录取院校的顺序进行。全部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部分高职院校试行单独招生,备受社会关注,考生报考非常踊跃,录取结果均好于去年。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招生工作规定及院校招生章程,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考生,确保了春季高考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2008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尚有6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678个(其中,艺术类27个,普通类651个)。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在210分以上,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在345分以上(含政策照顾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情况,于5月8日上午10时至9日上午10时前,登陆招考资讯网选报春季高考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志愿。9日11时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关闭,任何人不能再登陆系统进行志愿修改。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分数范围只是填报资格,不是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二是凡已被第一阶段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的填报志愿及录取。三被第二阶段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0日后陆续收到招生院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