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对学生的能力培养,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天津市教委13日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调整意见》,对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进行调整,此调整方案适用于2007级及其以后的普通高中学生。
首先是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调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市级考试和区县级考试。市级考试(含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区县级考试在区县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市级考试设置为: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英语听力考查,思想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区县级考试设置为: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考查必修模块的内容,其中,语文和数学学科增设自选模块的考查内容。
考试时间也进行了调整。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调整为:高一下学期期末为化学学科考试;高二上学期期末为物理、地理、历史学科考试;高二下学期期末为生物、英语、思想政治(开卷)学科考试;高三上学期期末为语文、数学学科考试。区县级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并报市教委、市考试院备案。
据悉,此次调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点在于,第一是将原有考试分为了市级和区县级考试,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个技术学科考试作为区县级考试科目,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第二是分散考试科目,将原来在高二学年较为集中的考试学科部分调整疏散到高一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三是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加强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和考查。第四是落实各学科结课即考。第五是在语文和数学学科增设自选模块考试,鼓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自身兴趣学习,个性发展,实现对学生素质的全面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