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8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升本科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区县招办和招生院校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专业考试分为资格审查和报名两个步骤。
第一步:资格审查。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单位(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单位赋予考生考生号,并开具报考资格证明信。
第二步:专业考试报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及招生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照招生院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到拟报考的院校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市高招办提请考生注意:1、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2、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办理资格审查时,须持有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注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和参加高考时考生本人的考生号)。3、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于2月28日至3月2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办理文化考试网上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