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昨日下发的《关于使用天津市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价登记表的通知》中明确,本市中小学将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体系。今后本市中小学各年级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都将记入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价登记表中。学校要把每名学生的测试结果和体质健康状况记入该生的档案,并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学校招生时,将把该登记表反映出的学生的体育成绩和健康状况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学生体质健康不“达标”,将不能毕业升入高一级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