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现两年前的一篇博士论文存在剽窃行为,南开大学日前撤销了一个已授予的博士学位,目前学校已经通知这名学生必须归还学位证书。
事件起源于一封举报信。接到举报信后,南开大学迅速作出反应,对这一事件进行认真核实调查,3周之内便依据调查做出了决定。
这名学生2001年起攻读博士学位,于2004年夏天通过论文答辩,从南开大学毕业并获得学位,目前在一所高校任教。学校认真复议了这篇论文,查证确实存在严重抄袭。事发后,当事人已向母校承认了自己的剽窃行为。
1981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文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2004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对上述规定未作修改。
南开大学关于撤销该生学位的决议,是2006年年底新换届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的。主席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校长饶子和。
12月30日,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认定这名学生的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他人成果,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决定取消其学位。
饶子和说,净化学术风气,防范学术浮躁,严格学术规范,严惩学术腐败,从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南开大学的发展至关重要。此次事故为全校研究生及导师敲响了警钟。
高校因查出学术问题而撤销毕业生博士学位,在国际学术界并不鲜见。2004年,一位曾被看作是诺贝尔奖有力竞争者的德国物理学家,因涉嫌造假被母校撤销了博士学位,此举成为他“科学家生涯的严重挫折”。
“对任何学校而言,这都是一件大事”,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靖教授坦言。
据了解,举报人在检举这名南开博士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行为的同时,提交了部分佐证材料。收到举报信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并感谢对方的监督。
处理报告显示,这名博士的学位论文与同行的有关论著在观点和文字内容上有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根据掌握的相关文献资料估算,论文前5章的核心观点与他人的论文观点相同或相似之处占85%以上,文字内容与他人的论文内容相同或相似之处占70%以上。该论文的三处创新点或是归纳综合了他人观点,或是与他人观点相似。尤为严重的是,文中使用的一个模型与他人的完全相同。总体而言论文的创新之处不能成立。
南开大学副校长佟家栋说:“虽然很遗憾也很痛心,但对学术腐败行为,我们决不姑息。”他表示,撤销其博士学位看似残酷,实则是对当事人、对学校、对社会的责任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