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2006年秋季开学在即,为保证中小学生顺利开学,维护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市教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都要按照规定要求发放教材,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学校不得提前收取书款;每个学生每学科只能订一种学科练习册,除此以外,学校和教师均不得给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市教委要求,《天津市中小学2006年秋季教学用书目录》是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征订《天津市中小学2006年秋季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开学在即,各中小学要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享受与本市居民孩子同等的待遇。另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收取书款,要在开学后统一收取,且不得截留扣押书费。
市教委规定,本市用于中小学学习质量监测的学科练习册为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要纳入教材管理范畴。本市中小学征订教材,必须执行“每个学生每学科只能有一种学科练习册”的规定。市教委对学科练习册实行准用制度,未纳入准用目录的学科练习册,学校不得使用。中学学科练习册包括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九个学科,小学学科练习册包括语、数、外三个学科。学科练习册的征订与收费要严格按照“一费制”关于统一管理代办项目的规定执行。在学科练习册的出版发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攫取私利。
为遏止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各中小学除每学科只能选用一种学科练习册外,均不得统一征订其他教辅材料,更不能征订盗版教辅材料。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规范教材采购环节,要杜绝在教材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对违规违纪者,一经核实,市教委将给予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