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一个17岁的少年举起斧子,砍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并将母亲的尸体埋在自家院子的鸡圈里。让他扬斧砍向母亲的仇恨,是母亲两年多的家中“囚禁”。当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公安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副所长、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创始人康龙讲述这样一个案件时,很多人唏嘘不已。
一个17岁的少年举起斧子,砍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并将母亲的尸体埋在自家院子的鸡圈里。让他扬斧砍向母亲的仇恨,是母亲两年多的家中“囚禁”。当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公安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副所长、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创始人康龙讲述这样一个案件时,很多人唏嘘不已。
7月28~29日,第四届中国(青岛)青少年心理工作先锋论坛在青岛举行,来自上海、广州、成都、济南、青岛等地的近百位青少年心理、法治服务实务工作者,围绕青少年心理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等话题开展了主题演讲和讨论。
到底该怎样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如何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康龙的讲述引起了与会人员的思考。在康龙以及很多人看来,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可以避免的悲剧,如果在少年成长的过程中有人关注他的心理问题和家庭问题,如果有人可以帮助他……
犯罪的背后问题重重
作为和检察院合作的第三方,康龙团队负责这个少年被起诉前的调查评估工作。在与少年的深度交流中,他了解到了少年弑母背后的一些问题。
“孩子从小常常挨打,对父亲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手里的皮鞭。母亲强势,对其管控很严。初中时,因为怕他出去玩,每次上学他母亲都偷偷跟着他,这让他在同学面前觉得‘很没面子’。孩子想要出去打工,母亲多次拒绝,并把他关在家中。”越来越多的事情让少年积累了太多负面情绪,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那天,他用斧头劈死了自己的母亲。”在后来翻看现场照片时,那种惨烈让康龙着实吃了一惊,“相当残忍,想象不出来是一个孩子对一个母亲做的事情”。
在案卷里,少年承认杀死母亲,但表示那是当时头脑一热的结果,自己干了什么都不知道。但在康龙的调查中,事情远非少年说的那么简单。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当他一斧子把母亲砍倒在地后,停了一分钟,他又跑过去砍了第二次,因为他‘怕妈妈会醒过来,看到是自己干的’。杀了母亲之后,他还进行了简单的掩埋,然后逃亡。”康龙说。
在康龙看来,这是长久的病态亲子关系导致的情感淡漠,在出事时呈现出异常心理,“因为他原本不用杀死母亲,母亲也并没有真正意义地囚禁他,想跑的话自己跑掉就是了。”康龙想到了当年的马加爵,当时的异常行为与这位弑母少年一样,原本不必发生。
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青少年极端犯罪,更多的是让家长或学校头疼的不良行为,这些行为与犯罪行为一样,都让人难以理解。
“大人不明白孩子为什么会变成‘坏孩子’。”但康龙似乎理解了这些罪或错背后的问题,“他们在犯罪或犯错之前大都经历了心理的变化,那些来自家庭、学校或者其他人的压力和问题让他们慢慢脱离了生活的正轨,直至犯错犯罪!”
不只是让他们认罪,更重要的是悔罪
认罪,却并不悔罪。在和很多犯罪青少年接触的过程中,康龙发现了这样的问题,“表面上因为外界的压力认罪,但事实上并没有真心悔过,很容易导致二次犯罪。”在康龙看来,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在这个少年弑母案中,同样也存在这种情况。
“孩子承认杀母,但我觉得让其从内心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责才是最重要的。”康龙说。
这一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心理学副教授、安徽省合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副会长姚峰也注意到了。
姚峰也曾跟踪走访过犯罪的青少年,试图剖析这些孩子犯罪的真正原因,“很多是因为父母的教育管理问题导致辍学,进而走上犯罪道路。他们本质并不坏,在跟他们交流的过程中,一些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还有一部分人,认错却不是发自内心的,在与社工的交谈中,可以看出来是出于功利的目的,希望能帮助讲好话,尽量得到缓刑或者免于刑罚,而自己完全没有负罪感。”
在姚峰看来,这样的孩子光靠外界的法律制裁,显得很无力。他觉得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做了一些伤害自身、他人、乃至社会的事情后,总会有负罪感,无论法律是否制裁。“但如果没有负罪感,或是开脱后负罪感降低,不能真正悔罪,那么二次犯罪的几率就会大了很多。”
让这些孩子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是康龙在平时的青少年心理问题矫治过程中要达到的最终效果。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你得能够与他们对话,让他们认同你,信任你。”这一点,恰恰是在他们和父母之间缺失的,很多孩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渐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他帮扶过一个早恋的男孩子。在发现其早恋后,父母的反应是:打!但这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男孩更加逆反,最后干脆带着女孩“私奔”到网吧好几天。
康龙接触这个孩子的时候,并没有急于否定他,而是认真平等地与其交流,给予理解、陪伴和安全感,努力找到和他有共鸣的点,在心理学上,这被他称作“合适的调频”。
“我不跟他说早恋问题,而跟他探讨以后的人生规划,学习生活当中所面临的困惑等。让他自己讲述,其实他会意识到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最终这孩子卸下了心理包袱,早恋也成为他自己口中“很傻的事情”。
倾听,这是姚峰在与犯罪青少年沟通的过程中常用的“手段”。“不要去教育他们,要做好一个听众,给他们一些提示,让他们自己去讲述自己的成长历程,包括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犯罪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念头,然后再回过头去看犯罪本身这件事。”他说。
在姚峰看来,一定要让孩子们说话,理解他们,而不是进行单方面呵斥教育,避免“家长式”的单向沟通。“很多孩子最后都能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到自己犯罪,说到自己的父母,一些孩子会抱头痛哭。”
让他们真正改变,专业力量不可或缺
如何让问题青少年或者犯罪青少年真正悔罪并改变?如何有效地对这个群体进行干预?在两天的论坛中,这是大家讨论最多的话题。
“专业社工的介入为青少年罪犯所提供的心理评估(量表),为起诉阶段的审判定性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其提供的摄入性访谈和专家远程督导帮助,有助于专业社工在服刑期间和公检法一起对青少年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心理矫治和帮扶工作,在青少年认罪的情况下,进一步帮助青少年深刻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达到悔罪状态。促进青少年罪犯心理的完善和人格的改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二次犯罪的可能性。”康龙表示。
而在“少年杀母案”中,康龙团队扮演的正是这样一个角色。对于这样一个案件,康龙和团队同事最终将向检察院提交了一份专业的评估报告,不管这份报告对量刑是否有意义,但他希望这样的“诊断”能够对少年以后的矫正有作用,“不管是在监狱中,还是社区矫治过程中,都能够对症下药,真正让孩子改变”。
对此,姚峰也很认同,他认为,专业的社工可能是目前最适合做审前评估调查和后期心理矫治等工作的群体。
“专业社工在对青少年罪犯所处的生存环境(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等)进行多角度、多层面了解的情况下,对青少年罪犯进行的全方位评估为司法机关在起诉阶段的审判定性提供可能具有决定性的参考。后期再通过理解性的谈话疏导,帮助青少年找到犯罪的内在动因,帮助改变其生存环境,改变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状态和思维方式,帮助其建立内化规则,预防青少年犯罪及二次犯罪。”
对于一个犯罪青少年的帮扶并不容易,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以一个孩子为例,我们要改变他,就需要针对他的思考方式、行为方式、情绪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还要结合他过去的一些节点,比如在哪一节点上会冲动,在哪些节点上会有越轨行为,等等,来制定矫治方案。就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方案的制定需要非常精细化,并且在矫正过程中,还需要一个小组,专门针对这个人,对其日常行为进行监控,细致到每周开一到两次分享会,问这孩子这几天遇到什么问题,是怎么看待这些问题的,是如何处理的,有什么情绪和意见要表达,然后从他的表述中来看他的思维方式,从而针对他对某个具体问题出现的想法、情绪开始分析,帮助他对其思维方式进行反思,慢慢改变。但是如果他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犯罪思维模式,这个改变的过程会很漫长,而且会有反复。”姚峰解释说。
姚峰认为,这样系统专业的过程对做这项工作的人要求很高,要有耐心、奉献精神和专业知识,这并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姚峰曾帮扶过一个孩子,这个孩子被雇佣参与打群架。在交流中姚峰发现,该少年心智发育并不是很成熟,对事情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在与其父母进行沟通时,他发现其家庭交往模式存在问题。该家庭是一个父权家庭,母亲和儿子在家庭中的话语权极度缺乏,父亲对于儿子绝对压制,有一定的父亲话语暴力。孩子的犯罪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与父亲过度的强势有关,这导致孩子的心理反弹,而这可能正是孩子出现越轨行为并参加打架事件的一个因素。
“经过分析了解,我们对该家庭中的话语机制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对夫妻之间的沟通方式、权力模式,父子之间的沟通和关系模式,以及母子间的沟通模式进行一定的改变,帮助这个孩子得到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使其在之后得到更好的发展,也预防了二次犯罪的可能性。”
仅仅人员和过程专业,并不能完全有效地解决犯罪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在论坛上,一些人认为形成专业的帮扶链条,建立心理关注长效机制很有必要。
“因为这些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心理干预自然也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时间,我们和孩子都需要。”山东省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王长征说。
在被采访过程中,康龙和王长征都提到了一点,那就是目前很多的社工帮扶机构都是单兵作战,在进行心理干预时,只关注到孩子某一阶段的心理发展,各个阶段都是分开的,并不成体系。
“心理干预的作用不仅仅是对孩子心理的疏导,已经服刑的青少年的心理问题是多种多样,也是多重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重回社会不会受到歧视,有关部门会封存他的档案,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他们的担忧。比如命案在身的会担心家人受到报复,无家可归的会担忧生计,家境优越的会担心脸面无光……我们未管所也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专门监控大家的心理发展,并定时疏导。”王长征说。
王长征也表示,他们的工作也面临着困难。“由于从孩子被捕到调查审讯,再到审判,这个阶段孩子的心理变化是很具体的,可以清楚地看出孩子的心理变化,但是孩子到未管所之后这些东西就封存了,心理干预不能连续进行,如果能形成有效的链条式关注,一定会有更好的心理帮扶效果。”
康龙也认为,专业的心理干预要贯穿犯罪青少年从审前到服刑再到社区矫正的全过程。
“但目前的司法程序并没有那么大的空间。学界普遍认为的理想状态,就是做完评估,进看守所之后,看守所里配备咨询师再进行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根据干预结果,再进行社区矫治阶段的帮扶,这样形成一个程序链条那就是最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