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之后,某地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布成绩。任课老师们发现:该校初一11个班级的成绩表显示,前4个班级的语数外平均分均在100分之上,后7个班级的语数外平均分均低于100分。
有教师感到惊讶。原来学校把11个班级分成了4个重点班和7个非重点班!于是教师发出质疑声:教育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怎么还分?
教师的质疑是有道理的:一是我国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早在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依法要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而不是选拔性、竞争性升学教育。该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就是说,初中开设重点班或尖子班等做法都属违法行为,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是教育部2014年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第92条规定,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既然如此,有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为何无视法律和有关办学标准,还继续违法违规分重点班?具体分析,笔者认为大致有这样一些原因。
长期以来,公办初中学校普遍受中考指挥棒的左右,学校领导一直面临唯分数评价即中考升学率评价的巨大压力,不得不把追求理想的升学率当作学校教学管理和评价的主要目标,并用较高的升学率证明办学的质量,以此获得政绩。记得有一年,笔者所在学校的中考成绩较低,没有获得教育质量奖。开完全市教育质量分析会议后,当时的校长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红着脸说,听通报升学率的感觉就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并诚恳地说,我们的生源质量确实不高,但是无论如何,希望全体教师共同努力,一定要把教学工作搞上去。而当时的教导主任发言时则说,我们必须大张旗鼓地抓分数。
在像追求GDP一样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评价机制里,基层初中学校的校长不好当,面对生源困境,即便是大张旗鼓地抓分数也并非易事。于是,不光是笔者所在的学校,全国其他地方的不少学校也在动脑筋想办法提高自己的中考升学率。比如,2016年长沙市就有9所初中变相在初一年级分重点班,受到市教育局的通报,责令各校写出深刻检查,要求初中学校必须严格依据入学考试成绩,按照“之字路”平行分班,不得以其他任何依据进行分班。比如,一个年级10个班,学生90分以上的10人,分数从高到低,每个班分一个人;80分至90分10人,分数从低到高,每个班分一个人,以此类推,保证每个班入学新生的成绩都是均衡的。但是,就具体情况看,真正做到这样均衡分班的学校恐怕不多。
除以上主要原因,一些学校还把办重点班当作吸引学生、满足部分家长希望学校办重点班诉求的措施。
再具体一点说,初一年级分班结果会对3年后的中考产生直接影响。从分班经验看,重点班的学生学习成绩差异较小,整体教学效果要比普通班好很多,其升学率也往往高于普通班。学校多办几个重点班,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学校的整体升学率,为高中学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以此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从以上原因看,尽管一些初中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的行为似乎是迫不得已,但是不管理由有多少,任何明着分还是变相分重点班的做法都是违法违规的。如果教育管理部门不严加治理,任其分下去,就会扭曲义务教育的办学目的。
在强调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的背景下,近年来,各地基层教育管理部门都在强调,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考试选拔方式招收新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常态平行分班,严禁按照考试成绩分快慢班、实验班等。
但是,由于受长期的应试教育唯分数评价机制的影响和升学率政绩观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基层学校却依然暗中变相在初一年级分重点班,有的学校则变着花样在初三年级以分层教学为由重新分班。这种做法不仅对学生不公平,会导致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绩效评价的不公正,容易引发班主任之间以及任课教师之间的矛盾,引发教师和学校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因此,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确实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应该以接受举报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监管和督导力度,强制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使得学校绿色发展,均衡地发展,确保每一个孩子都得到良好的教育。
(作者马得清为兰州市第十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