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作为四川省新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作为四川省新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考什么?
合格性考试考14门
等级性考试自选3门
《实施办法》指出,设置合格性考试,主要是帮助学生打好基础,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因此,设置14门科目,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各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范围内。
而设置等级性考试,主要是引导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为高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因此,考试科目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Ⅰ的内容范围内。
怎么考?
2科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
4科另设实验操作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满分10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