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懂得甄别这样的师生互动是为了增进彼此感情,还是有些同学想借此建立与老师的某种私人关系,如果是第二种,就需要回避
反对
1、金额再小也是钱,收了有违师德
2、老师不准收礼,任何形式都不行
3、应铭记“防微杜渐”,不抢为好
4、容易形成亲疏有别的师生关系,有失教育公平。
老师该不该收学生和家长的红包?回答一定是一致的:当然不该!
那微信群里发的几毛几块的微信红包,老师又该不该抢呢?
这个问题最近让成都一位高校教授纠结了半天——不抢吧,觉得学生不过是借此形式表达祝福、金额又很小,会不会显得自己太过古板?抢吧,毕竟也是真金白银,算不算有违师德?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情景并不少见,记者采访了成都多所高校的教授、中小学老师、校长,以及参加省“两会”的政协委员,他们观点鲜明地分为两派,不过,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老师最好不收红包,否则可能会因为跟某些学生互动多一些,跟某些学生互动少一些,就形成亲疏有别的师生关系,这样将有失教育公平。
现象
-高校教授:并不排斥也很纠结
王老师(化名)是成都某高校的一位教授。虽然微信红包流行了很久,但因为自己并不善于用智能手机,微信也不常用,所以直到最近才发现微信居然还有“发红包”这样一项功能。
他回想说,自己和微信红包打过3次交道。第一次是去年圣诞节时,课后一名学生过来打趣地问道,老师你为啥不给我们发红包喃?他才第一次知道了微信发红包这件“新事物”。今年元旦节,有两名学生给他发来了“新年快乐”的微信红包,一个不到1块钱、另一个也只有1块多一点,两个加起来不到2块钱。因为自己不懂得如何发红包,所以这两块钱他也没能给学生发回去。
王老师说,他从内心里并不排斥,因为这是学生对他表达新年祝福的方式。“这样比较活泼,等我学会了也一定会给学生发。”但在和其他老师讨论后,他变得有些纠结了,“有些老师认为尽管金额小但也是钱,收了就有违师德”。
“我们班的家长群一般都是我先发红包,然后家长们才跟着发。”成都某小学一李姓老师介绍说。李老师说,班上的家长群一向比较冷清,自己偶尔在里面发一发红包,只为活跃气氛,无论是她还是家长,每一次金额都不会超过10元,这样大家抢到的,也不过几分钱到几元钱不等。“一年来,我发出去的红包远远比我抢到的多,很多时候我都只发不抢,群里活跃起来了,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而且也没有家长向我单独发过红包。”
看法
-大学老师:偶尔为之注意把握
那么,对王老师遇到的问题,其他老师怎么看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五位高校教授,其中三位表示在微信群里抢、发红包“能够接受”、“可以参与”,认为这种新的交流方式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但都强调不宜太过频繁,偶尔为之就好。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谭平认为,师生之间不应有不当的经济往来,但微信群抢红包就是一种游戏,金额都不大,在日常交往中,“抢红包”作为一项娱乐活动,是可以接受的,“除了讲究师道尊严这种严肃的师生关系,在网络时代,教师和学生的交流方式也应该顺应潮流的发展。”
“我自己很少去抢微信群里的红包,主要是因为没有时间。”谭平说,当然,教师在参与抢、发红包时,也应注意把握两个原则,一是要看金额大不大,虽然微信红包有限额,大家在发红包时,一般金额也不会太大,但老师还是要注意不能把娱乐整变了味;第二,老师要懂得甄别这样的师生互动是为了增进彼此间的师生感情,还是有些同学想借此建立与老师的某种私人关系,如果是第二种,就需要回避,“老师对待所有学生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因为跟某些学生互动多一些,跟某些学生互动少一些,就形成亲疏有别的师生关系,这样将有失公平。”
原则
-学校校长:审慎为好最好不抢
在省政协委员、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校长李永富看来,微信是一种新的沟通方式,在微信群里抢、发红包也是一种交流,它的金额很小,就是让大家在空闲的时候取个乐,如果不是以获取金钱为目的,就不会反对,不过老师在参与时还是要审慎,不能违反相关规定。
同样,成都某小学副校长也表示,微信群抢红包是一剂生活的调味品,“在群里,红包发出来是给所有人的,不分教师、家长、学生的身份,是公众的东西,‘抢’体现了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该副校长说,群里的微信红包金额不大,老师不仅在“抢”,更在“发”,大家有“发”有“抢”,玩得开心,就是图个乐。
最后该副校长还是建议,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在家长和学生群里,老师最好还是不要参与这项“游戏”。也有成都某小学校长明确表示,学校“三不”铁律之一——老师不准接受家长钱物,任何形式都不行。此外,一位高校教授也不主张老师在学生、家长群里参与抢红包。他说,自己一般只在家人、朋友的微信群里抢、发红包,学生群则从来不参与,“‘红包’二字毕竟是个敏感词,即便在微信群里,大部分人都只当它是一个游戏,但教师还是回避比较好,免得引起误会。”
红包不在大小问题不在钱上
微信的普及,让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交流,愈发便捷高效。而现在玩微信的人,很少不知道、不涉及微信红包的。在群里抢红包、发红包,不仅是一种时尚,而且已成为一种新风俗。既然已是蔚然成风,那么在形形色色的师生、家长群里,教师可不可以“与民同乐”,加入到发红包、抢红包的行动中呢?
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如今社会越来越开放,大家的观念也早已今非昔比了。诚然,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数额虽小却也不无刺激,大家乐此不疲甚至废寝忘食,主要也就图个开心。何况还可以活跃群里气氛,“说正事”前发个红包,可以调动大家参与讨论的积极性。虽然微信红包里装的也是真金白银,但谁也没把它当多大一回事,不指望靠它“发财”,也不担心发了红包、少抢了几毛就“破产”。
但是,什么事都不能绝对,啥事都有例外。教师在师生、家长群里参与抢红包(也包括发红包),虽然也是数额极小,远扯不上“行贿受贿”“收受礼金”,但毕竟不妥当。
其一,教师终归是有师道尊严的,洁身自好才能受到尊重。红包虽小也是红包,具备鲜明的标签意义。你领了家长甚至学生的红包,你们之间就“亲密无间”了,必要的敬畏感也将随之荡然无存。说实话,这并不是最有利于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理想状态。
其二,师生群、教师家长群,毕竟不是朋友群、家人群、同事群、工作群,在其中发红包、抢红包当然有图乐子、融气氛的因素在,但还是要考虑群中所有家长和学生的个体感受。他们中当然有相当多的人喜欢发红包和抢红包,但也不能排除有相当多的人并不好这口,那么基于教师和学生、教师和家长之间某些特殊且微妙的关系考虑,他们或许会被并不情愿地裹挟进发抢红包的“狂欢”中。
其三,学生,尤其是中小学学生之间的金钱游戏,虽然也是无伤大雅,但毕竟不值得鼓励。而教师在师生群甚至家长学生同在的群里发抢红包,难免刺激学生和家长的攀比心理,自身也不一定能百分之百跳出人情世故的氛围之中,有意无意地在学生中分出亲疏远近。
当然,这里说的只是在群里公开发抢红包,并不包括点对点的授受行为,那绝对是违规甚至违法之举。 □成都商报评论员朱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