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安排部署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明确规定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2023年可适当在审批地外招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
河北明确,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统筹确定。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由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市属学校相同。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由空军、海军分别会同教育部下达。民办普通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具体招生范围和计划分布由审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河北要求,各地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市范围内选择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试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应与统一招生范围一致,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