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熊丙奇
随着“双减”落地,家长和社会都把目光转向学校教育。据媒体报道,各地在执行“双减”政策时,都提出了一系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要求学校教育履行更多职责的措施,如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实行“5+2”课后服务全覆盖,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部分社会公众在为这些措施叫好,而少部分教师却发现,接下来加班可能成为常态,甚至寒暑假都可能无法休息。
这是在落实“双减”措施时必须注意的问题。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必须减轻教师的负担。如果出现教师非教学负担更重、职业倦怠感增加的倾向,就很难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进而也难以实现给学生整体减负的目标。
教师负担重的问题,已经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注。2019年,教育部把给教师减负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2019年年底,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减负二十条。2020年,各地落实中小学减负二十条,制定具体的减负清单。2021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要求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双减”的一个基本逻辑是,通过学校教育提质增效,实现给学生减负。一方面,在从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之后,要疏导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就必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满足不同学生的教育需求,如果不能有力疏导培训需求,学科类培训就可能从公开转到地下。另一方面,要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不给学生布置重复性、机械性、惩罚性题目,杜绝把学生作业变为家长作业,就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
为此,必须在落实“双减”措施时,加快推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尤其是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的改革,各地要深化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围绕如何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质增效,保障对学校教育的投入,改革教师管理和评价体系。
比如,实行课后服务全覆盖,首先必须解决经费保障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纳入财政预算,充分保障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要的经费。
其次应构建多元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除了本校教师参与外,可聘请退休教师、校外专业人士,以及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课后服务,这取决于有无充足的经费保障,如果没有经费,就会出现强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增加教师负担、教师缺乏长期积极性的问题。
今年暑假,围绕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有舆论提出应该取消教师的寒暑假。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取消教师寒暑假,这是违反教师法的。更重要的是,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教育是有情感和灵魂的事业,要做好教书育人,教师必须有时间思考、提升自己。不仅教师需要休整,而且学生也得有自主发展的时间,教师全年无休、学生全年无休,必然会导致更多学生的身心健康出现问题,这是违反基本教育规律的。
再比如,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很多人担心这一举措,会导致学校办学平均化、平庸化,教师的权利在交流轮岗中无法得到保障,教师没有归属感。因此,要建立常态化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是简单地要求教师必须轮岗到另一所学校任教,而必须进行系统改革。在日本,义务教育段教师每3~5年就必须轮岗一次,而为支撑交流轮岗,所有义务教育段教师,都算作国家教育公务员,享有国家教育公务员的待遇、权利,进而履行相应的职责。2018年年初发布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凸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另外,实行常态化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将从“单位人”成为“系统人”,要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归属感”,就必须对教师的教育能力与教育贡献进行专业同行评价,这要求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的现代治理能力。
调查显示,我国八成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感觉工作压力大,六成小学教师有职业倦怠倾向。虽然过去3年来,我国一直推进教师减负的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管理、评价学校办学、教师教学,由行政部门主导。绩效工资制度与职称评审制度,令教师很难拒绝上级行政部门布置的任务,因为完成这些任务的情况会被纳入考核、职称评审。
在推进“双减”政策过程中,很多地方都有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交流轮岗、托管服务,纳入绩效考核的做法,如各地要求“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校级干部、特级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任务”。这就很可能增加教师的压力、负担。
虽然表面上学校履行的职责更多了,但是家长却对学校这一主阵地的教育质量并不满意,还是存在对校外培训的需求,由此会导致学科培训纷纷转到地下。可以说,能否有效减轻教师的非教学负担,让教师把所有精力都用于教书育人,是“双减”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