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曼姣 刘慧琪 王 磊
去年10月,科技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包括浙江工业大学在内的40家高校、研究所,成为全国试点单位。近日,浙工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为科研人员赋权减负。
80%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激发活力
“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治疗骨质疏松症的首选药物之一,让中国老百姓用得起药,用放心药……”说到自己的成果“药物维生素D3”,浙工大药学院教授金灿满脸自信。
作为浙工大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苏为科教授团队的普通一员,2006年至2019年,金灿的科研成果以专业技术作价700万元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通过产学研来推进成果产业化。
“我们从政策层面最大限度激励,比如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比例至80%。”浙工大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研彪介绍,今年6月,学校重新修订了《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并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管理办法(试行)》,将科技人员个人收益比例赋权至85%,把受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科技人才。
除实际收益,在不改变权属的前提下,浙工大还允许科技成果优先许可所有人教师或学生创办的企业使用;将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学校对各院系的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充分运用指挥棒保障科技人员的权益;在职称评审、离岗创业等方面政策给予学校科技人员最大支持。
“科技红娘”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2011年,浙工大从全校各个学院抽调了一批中青年专任教师,分赴省内外各个技术转移中心,承担校地科技联络工作,他们戏称自己为“科技红娘”。4年后,这批“科技红娘”参加了省里的专业培训,陆续拿到了技术经纪人证书。至此,一支既懂专业技术与管理,又清楚市场和法律的经纪人队伍开始持证上岗,逐渐扮演着为区域科技服务的重要角色。
目前,浙工大有近100人持有技术经纪人证书,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技术经纪人载体促成的横向项目约占学校总横向项目的1/3。
“学校是科技成果的‘富矿’,但在成果转化时,经常会出现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缺乏合理评估机制、各方责权不清晰等问题。”作为最早的一批“科技红娘”,来自信息工程学院的倪洪杰表示,他们的存在就是让科技成果转化更成体系、更加便捷,为科学家们打通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把地方企业共性问题带回来的同时,也要把高校科研专家带出去。每年寒暑假,浙工大都会组织一批教授博士团分赴各地。机械工程学院就有一支由教授、博士和工程师组成的“急救队”,疫情期间为多家企业的复工复产起到关键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在技术经纪人、教授博士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地方研究院、国家级“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等成果转化载体和平台的推进下,一大批影响着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得以快速推向市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试点单位建设以来,我校围绕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等核心目标,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科技人员个人收益比例,将受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科技人才,知识产权运营成效明显。”李研彪表示,今年7月以来,新签订合同金额百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项,其中千万元以上的1项,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新高。
浙工大还设立了校级文科中心知识产权与数字治理研究中心,法学院设置了知识产权学科和专业,并依托省级财政资金在省内率先建立知识产权实验室。目前,学校正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合作,谋划建立浙工大知识产权研究院。
“人才是学校最宝贵的资源,我们正在更新政策,继续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体制,打造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浙工大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