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道。自5月1日起,新职教法正式施行,浙江职业教育该如何应对新形势新变化,走出一条内涵发展与改革创新并重的新路?本报今起推出《我为职教改革献一策(一言)》栏目,邀请相关专家撰写署名文章,为职教改革建言献策,敬请关注。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校长 高志刚
新职教法既有关切性回应,又有创新性构建,体现了高度战略定力。这种开放自信、系统务实、专注高质量发展的新面目,十分值得肯定和期待。在类型教育建设过程中,各段都有自身的发力点、突破点。从一定角度讲,中职阶段努力体现和落实“全生命周期、全领域贯通、全区域覆盖、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和逻辑尤为重要。体系架构和完善,特别是社会观念调适,都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中职人尤其要保持定力,我们要有建言献策的意识,更要有履职尽责的担当。中职办好了,类型教育的根基就稳固了。
首先,我们要把利好政策转换为实实在在的职教吸引力。
应进一步畅通升学渠道、提升升学品质,让一批优秀高职和本科院校成为职校学子的向往之地,让更多初中毕业生怀着良好预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最终实现“满意升学、优质就业”的超预期发展。
我们要在不断满足家长、学生需要的同时,引导社会面不断更新认识。新政不仅说明职业教育有了职教本科、职教硕士层次,还表明未来行业、岗位需要厚实文化基础和先进技术技能才能得以支撑,更指明了职业生涯发展的永无止境。
其次,我们要在主动进取中追求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处于基础地位,高等职业教育是主体地位,升学是中职毕业生的发展主通道,在浙江,特别是在杭州尤为如此。但高度重视升学,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会让我们眼里只有学生成绩,看不见也不关心产业发展。中职人要勇敢地舍弃路径依赖,走出舒适区。
核心工作就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在全面升学的大背景、大趋势下,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关系确实受到很大影响,但游离于产业之外的中职必然会失去本色和底气。我们要探索新形势下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一些关键举措必须得到落实:始终不渝地提升职教适应度,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研究“产业人才需求图谱”,瞄准高端产业、产业高端开办新专业,培养紧缺人才;始终不渝地依靠行业、名企、大师,为职校学子提供高质量的师资、课程、识岗见习和顶岗实习;始终不渝地发挥学校特有的高水平师资优势、场地和设备优势、社会资源优势,特别是在研发和服务领域建好共同体、实现同发展;始终不渝地落实好部、省、市的改革项目,把准发展方向,跟上发展步伐。
当下,省教育厅为更好适应浙江产业跃迁和学生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出“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高职院校把关指导、中职学校统筹资源科学实施、行业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行政部门组织协调积极支持,为地方优势产业培养急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集群升级新动能,同时通过提升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规格,使学生在就业和终身发展上更有竞争力,打造职业教育服务“扩中提低”的样板和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积极参与、扎实工作,做出改革项目的职教美誉度。
再次,我们要让学生在不断获得中形成大格局。
只有不断发展,才有不断的自我超越。刚刚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往往谈不上有远大理想,甚至很多人还比较迷惘。促成他们发展的,不是刚硬规范和严厉说教,而是自发的向上向善的愿望。
我们理应把中职学校办成学生成长的天然乐土。我们要注重“浸润+点燃”的教育场景建设:汇聚优质资源、提供丰富选择、自主确定目标。我们要追求“单点突破+全面发展”的育人路径和教育成效:通过充分“扬长”,让学生产生真切获得感、对自己有更高要求,最终一并实现“补短”,得到全面发展。
我们理应在中职这个基础阶段秉持守正创新、育人为本的理念,让学生在成长中成才。正确对待当下刚需与终身发展两者关系,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冲突。有适度竞争,但不玩零和游戏;有勤学苦练,但更注重习惯、方法和思维品质;有个人利益争取和维护,但不忘感恩、回馈和奉献。面对家长、学生、社会的各种诉求,中职学校要有所适应,更要多加引领。
最后,我们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融入社会的优质大平台。
学校育训并举、主动发力,政府统筹布局、赋责赋能。充分发挥职校优质资源和与社区、中小学校天然接近、充分融合的优势,在职业启蒙与体验、技能培训、文化传承、助力“双减”等各项工作中,通过学校社会服务、志愿者服务、党建联盟等各种途径和载体,服务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全民技能型社会建设。中职学校围绕技能和文化两个核心,广泛深入地服务社会,在服务中得到充足发展,在发展中不断走向办学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