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沐舟
《指导意见》富有建设性。希望在实施过程中:
一、多结合既有经验。“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学校实行“1+X”晚托。课程内容丰富,课余时间充实,家长和孩子都很欢迎。这个学期,学校又加入了少年宫的师资力量,带来更多新鲜有趣的内容,拓展了孩子的视野。这些经验都是可以继续发挥作用的。当然,多给学校教师减负,这个基本方向不能偏离。
二、多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意见》对遵循原则、机构条件、双层遴选程序、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非常明确又细致的规定。希望在实施过程中,也允许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有一定的自主权。比如收费问题,对于大多数公办学校的家长来说,对课程高质量的期待值远远高于对收费低的预期值。我们不希望看到好的培训机构因为竞价低而把课程内容的精华都抽离了。
三、多听取不同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强化遴选工作监督,要求学校招选项目在展示环节,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代表进行评议。希望这项工作能得到切实执行,对于“群体代表”的选择应体现统计学上的价值,不同年级、不同情况的学生比例尤其要兼顾。毕竟,孩子才是主体,课程内容好不好,孩子最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