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普及走在前列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先后实施了义务教育“两基”、教育强县、教育强省、教育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教育容量,教育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0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到2018年全省15年教育普及率已达99.02%,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3%,基础教育普及程度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1998年至今,普通高校从32所增加到如今的109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从12.3万人增加到102万人,在读研究生数从0.6万人增加到8.2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8.96%增长到60.12%;普通高考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如今录取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
教育公平得到保障
着眼于教育的均衡和公平,在全面发展教育事业的同时,我们更多地把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倾斜,实施了教育对口支援、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薄弱学校改造、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等重大工程,农村学校和农村教育面貌焕然一新;同时落实外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并参加考试、获得升学等政策,在全省4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成特殊学校,率先运用“教育券”方式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取消一系列有违公平原则的考试加分、入学优惠政策,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2015年,我省所有县市区都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目前全省有57个县(市、区)创建成为教育基本现代化县。我省还通过建设农村书香校园、中小学校改水改厕、改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热水沐浴设施、推迟小学生早晨上学时间、开展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等一系列实事、暖心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教育质量持续提高
先后实施了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教育篇等计划,基础教育保持高水平发展态势。到2018年,全省提前一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在2016—2017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场抽测中,我省优秀率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在2015—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我省中小学的学业成绩居全国前列。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和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进一步增强了职业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招生吸引力。以重点高校、优质暨重点高职院校、一流学科、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等为抓手,积极推动高等教育提升办学水平。全省已建成60所本科院校、49所高职高专院校,有3所高校、20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入选学科数全国排名第5;有54个学科(其中浙江大学18个)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数量列全国第7位。2013—2018年,我省高校主持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共48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78.69%,高校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面向社会的教育培训服务不断拓展,各类院校年度培训规模超过1000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2016—2017年,我省教育信息化综合发展指数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
教育改革从未停步
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成就,无不得益于全省教育人推进各项教育改革的勇气、担当和实践。我们开展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1987年开始就在绍兴柯桥开展以“基础教育和人的现代化”为主题的“柯桥实验”,并由此掀开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的课程改革,学前教育的“安吉游戏”成为国际品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我们开展了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办独立学院、建设高教园区、发展民办教育,使高等教育快速进入大众化、普及化阶段,2018年成功以新机制创办西湖大学,为国家探索了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路子。我们开展了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旨在提升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政策措施,城乡教育差异系数日益缩小。在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基础上,建立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长效机制并在全国推广,使培训成为教师职业生涯的权利和义务。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和“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县管校聘”已覆盖全省88.1%的中小学教师和77.8%的中小学校,有效盘活了中小学教师资源,浙江基础教育质量和均衡水平获得普遍认可。我们在全国率先将教师职称评聘权全部下放给高校,不断扩大高校的用人自主权和办学自主权。我们大力推进教育开放,建立了中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宁波诺丁汉大学和中美合作的温州肯恩大学,目前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总数达3.75万人,其中攻读学历的留学生占53.2%。
教师队伍不断壮大
这些年来,我省一直把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事业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按照事业发展要求配备教师,通过调整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农村中小学按县镇中小学标准核编、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编等途径,壮大教师队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学历比例达到97.6%,其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3.5%。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对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危旧房进行了全面改造,实施了教师工资统发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中小学教师待遇有新的改善。高校日益成为高层次人才的重镇,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32.45%,有高级职称的占45.6%,有海外学习经历的教师超过35%;已拥有“两院”院士49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415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128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95人,国家“杰青”17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130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56人,在我省高校会聚的高端、拔尖人才实现了“质”和“量”的同步快速提升。
党对教育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突出体现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率先在中小学和高校二级学院试点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努力破解高校基层党建“中梗阻”现象。省委连续召开中小学育人工作会议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推动各地各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美育、体育等政策文件,编写使用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德育系列教材,研制了操作性强、易记易行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出台中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指导意见,实施高校思政工作“三项计划”“四项工程”,加强文化校园、美丽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以及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把立德树人融于教育、融于日常。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稳定责任制,积极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多年来浙江校园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重大事件,师生精神面貌总体向上向好。制定出台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的意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责任层层向基层和学校传导、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