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季 颖)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和树立100个智慧教育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智慧教育建设发展途径和有效模式。
其中,区域试点20个,高校试点20个,中小学(含中职)试点60个。申报试点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对开展智慧教育试点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举措;具有智慧教育试点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包括教师和专业技术队伍保障、经费投入保障和开展试点的机制保障。申报名额优先考虑已有国家、省级智慧教育相关研究项目、课程和成果的区域、学校。
《通知》鼓励试点单位因地制宜,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热点和难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展新模式和新路径,充分发挥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要求试点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整体部署、分类指导、融合创新,在智慧校园环境建设、“互联网+教学”、智慧校园管理和服务、智慧教育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
此外,《通知》要求经批准的试点单位须在申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试点内容,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试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