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方面提出20项务实举措,旨在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相关意见的发布,既体现了遵循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也契合了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段时间以来,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不仅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教育部负责人曾呼吁:各种填表、各种考评、各种比赛、各种评估,压得有些老师喘不过气来,要把时间还给老师。减轻教师负担,亟待深化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切实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减负,先要摸清负担来自何处。教师负担重,既有教育系统自身原因,也有治理体系不完善和治理能力不足等深层次原因,问题的根子还是出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例如,有的地方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要求教师在微信群中上传工作照片、视频,重留痕轻实绩;有的地方培训走过场、搞“摊派”,人数不够教师来凑,培训内容脱离教育教学,让教师疲于应付;有的地方搞庆典、招商、拆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也要找教师、进校园;等等。消除这些不合理现象,需要从思想根源上破除形式主义顽瘴痼疾,确保减负真正取得实效。
教师不合理负担是多年积累造成的,有一定的复杂性。给中小学教师减负,切忌平均用力、“眉毛胡子一把抓”,应坚持分类治理,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治标”之策,是突出重点,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严格控制涉及学校的检查评估项目、实行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制、精简规范各类填报工作、严格控制借调教师、规范各类教师培训等;“治本”之策,则是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提高专业水平,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实实在在为教师松绑减负。同时,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
需要看到,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责,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需要“减掉”的,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是中小学教师不应承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在浙江,经过规范和整治,全省各地各类进校园活动从年初的平均每所学校18.1项减少到4.8项,减少73.5%;在陕西,对未经同意的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予认定学分,减少了30%的培训项目。这些做法让当地教师能够把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切实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才能扎扎实实将减负工作一抓到底、求得实效,让广大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作者:张 烁
《人民日报》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