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蓓燕)日前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确定杭州高级中学等61所学校为第二批浙江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
这些学校将与当地教育局以及合作高校一起,依据《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建设,建设期为2年。同时,各地也将建立对相关中小学校的考核制度,各高校则将建立所属教师发展学校建设与管理制度。建设期满,省教育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达标学校为浙江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
据省教育厅师范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教师发展学校是由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三方共同建设、服务于师范生培养和在职教师培训、附属在中小学校的新型教师教育机构。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情况,将纳入各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绩效和教师培训绩效考核等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高校师范生培养创新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建设100所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今年1月,首批确定了46所建设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