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是儿童权益保障中责任最重和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近日,民政部和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切实把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小学校是推进和落实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关键一方,构建中小学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的服务体系,需要学校持续发力。
打造具有强大包容性的困境儿童友好型学校环境。中小学校要将“三全育人”理念深入融合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中来,坚持对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工作的全员参与、全过程关爱和全方位守护。首先,学校全学科教师要把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生命教育等内容与学科教学进行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包容性和接纳性的隐性教育环境,守牢课堂育人主阵地,培养困境儿童积极向上的性格品质。其次,学校应为困境儿童制定个性化成长计划,定期家访深入了解困境儿童的心理动态轨迹和现实需求,切实做好全过程关爱。与此同时,还需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拓展教育空间,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关爱困境儿童各种活动,营造包容性与支持性的校外环境。
建立和健全“四位一体”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意见》明确提出对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要从多方面统筹施策,学校落实《意见》的最关键一环是配齐专业化队伍,学校要组建包括行政干部、心理教师、班主任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心理服务工作组,让他们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以具备识别风险和提供服务的能力。要构建以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精准帮扶、响应联动为重点的“四位一体”服务体系。开展积极心理教育,挖掘困境儿童自身成长过程中的内生动力,提升他们的心理弹性和积极品质;加强动态监测,加强对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预警,及早及时评估困境儿童的心理需求;提供精准帮扶,服务工作组应与困境儿童中的心理困难儿童密切联系,着重推进心理疏导与班级安置,提升社会支持的获得感;畅通以学校为中心,服务工作组全程跟进,家庭、社会机构同步发力的心理救助渠道,务必确保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救助服务的连续性。
《意见》强调,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推动关爱服务对象范围向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拓展。就群体类型而言,困境儿童中的“留守”与“流动”儿童是受到高度重视的庞大弱势群体,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已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议题。
留守儿童处于心理健康高风险环境,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生活状态让儿童经历着严重的家庭功能失调,表现出更多的消极情绪、行为问题和适应性问题。改善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一是要鼓励有爱心、有经验的教师担任“轮值父母”或者“成长导师”,填补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重要他人”角色的缺失。二是要将发挥“电子监护”效能与改善“隔代养育”质量并重。为留守儿童父母提供电子监护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情况,通过定期家访,为留守儿童的祖父母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提供隔代教养的养育知识与教育策略。三是要以体强心,因地制宜大力开展体育休闲活动,减少留守儿童的屏幕时间,增强留守儿童的抗挫折和心理韧性,塑造儿童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
对城市来说,流动儿童是人数众多的困境儿童群体。流动的生活环境给儿童的心理健康带来了巨大挑战。学校是流动儿童人际互动的主要场所,可以从三方面着重缓解风险威胁:一是多方式打破学生“城乡”壁垒,营造包容性的学校氛围,增强流动儿童学校归属感。二是加强同辈支持,开展异质和同质群体同辈团体活动,就学业适应、人际交往等话题展开讨论,鼓励儿童相互分享感受与经验,促进自我意识和自我接纳,发展友好的人际交往模式。三是合理利用相关平台进行网格化管理,将流动儿童置于被密切关注的位置,安置专属学校联系人,定期追踪他们的身心和生活状况,提供可靠稳定的支持与帮助。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