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1版)全面实施“三名二新一中”教师队伍梯队培养机制,稳妥实施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试行民办学校报备员额制度,改革离岛师资定向委托培养制度,联合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统筹实施“银龄支援计划”,建立健全离岛教师基本服务期制度和城区学校教师向离岛学校定期交流制度,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四是努力推动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订《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的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实施《舟山市加强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积极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加快实施舟山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开展落实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幼儿园扩容工程和改薄工程,进一步提高等级幼儿园覆盖面,力争全市招生入园“服务区”覆盖面达到80%。重点关注提升海岛县初中办学质量,推进渔农村初中学校整合,进一步提升区域教育均衡水平。全面完成民办民工子弟学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深入实施《舟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推动特殊教育向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延伸。制订实施特色学校、特色项目布点建设方案,积极打造科学高中、科技高中、人文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等不同的办学特色。研究实施《舟山市职业教育高质量服务新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职学校实训设施三年提升计划,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