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 师范学院教授 吕 苹
近年来,学前教育成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在推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以教育阻断代际贫困等多重意义上,学前教育显得格外重要。为此,我们有必要做一些梳理,清晰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来龙去脉。
一、改革开放后的恢复发展
1978年,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开始走上恢复和建设之路。1979年,浙江省根据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托幼工作的领导,发挥各部门作用,恢复、发展、整顿、提高各类托幼组织。而后,借鉴湖南省桃江县的经验,我省纷纷举办学前班,学前班数量由1978年的2409个增长至1979年的6409个。1980年,省教育厅向各地转发教育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方针,推动全省发展幼教事业,发挥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办园经费,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形成新的办园格局。同时,各级政府鼓励个人举办幼儿园和幼儿班。民间力量兴办幼儿园发展最快的是浙南地区,如温州的民营经济起步较早,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快,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温州幼教模式。1980年,温州乐清茗东乡知青高淑霜创办了第一个家庭幼儿班;1983年,第一所由群众集资联办的股份制幼儿园——春华幼儿园在乐清县虹桥镇举办。这一阶段,浙江省幼儿园数量由1980年的7067所增长至1995年的11794所;在园幼儿由1980年的43.39万人增长至1995年的99.43万人。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迅速发展
在教育领域,城市化总体表现为农村教育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逐步融入现代城市体系,农村教育的制度及其功能发生结构性转变,内隐于其中的教育价值观及外在的教育生活形态等均产生转型发展。学前教育和城市化进程相伴而生,浙江省学前教育既在城市化的契机中产生重要的变化和发展,又以自身的转型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的深入。2000年1月,省教育厅召开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2001年11月,省政府在《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到2005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教育。2002年4月,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抓住城市化进程的历史机遇,促使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不断强化对幼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幼儿教育的普及工作。在城市化进程中,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提出了一整套管理措施,通过强有力的政策引导与扶持,利用雄厚的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多元化办学,使农村幼儿教育上了一个新台阶,入园率迅速提高。2005年,浙江省3~5周岁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6.45%,与“九五”期间平均入园率66.8%相比,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
三、普及之后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到2009年,浙江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4.8%,已经完成了三年普及任务,之后入园率一直在95%以上,稳居全国前列。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也就是此后学前教育领域经常提及的“国十条”。同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多种资源多渠道办学,稳固提高普及率,并在此基础上着力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是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各地通过提高教师资格证持有率、提高教师待遇、以评促改等措施综合发力整体提升教育质量。2012年12月,《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明确提出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通过两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省学前教育质量得以提升。截至2017年年底,浙江省学龄儿童入园率已达到97.6%,在园幼儿数达到195.8万人。2014年6月,省教育厅着手进行立法调研,推进学前教育地方立法工作。时隔3年,《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正式颁布,其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教育经费的投入、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幼儿园保育与教育、幼儿园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