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发布,可以说是正当其时、正当其势、正当其用。
《处罚办法》的出台,是校外培训领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重要积极作用,顺应了新时代的呼唤。
随着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出现学科类校外培训转入地下等问题,隐形变异花样繁多,隐蔽性强,难以发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模庞大、种类繁多,行业属性突出,涉及面广,监管基础薄弱。《处罚办法》的出台,明确处罚主体,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解决校外培训执法边界不清、依据不充分等难点问题,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校外培训执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处罚办法》强化问题导向,回答并指导解决了行政处罚领域存在的“违法所得计算”等难点问题。在立法技术方面,采用了类型化设置、兜底条款、行政裁量等条款,一揽子解决了基层执法中的有关问题。
今后,我们将紧紧抓住《处罚办法》颁布的历史性契机,一手抓学习宣传,一手抓贯彻执行,确保“双减”走深走实。一是全面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处罚办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邀请有影响力的专家,开展系列政策解读和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全力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湖南省实施“执法队伍锻造”工程为依托,组织开展12个区直有关部门和14个乡镇街道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地执法水平,努力锻造一支校外培训执法队伍,为谱写湖南“双减”新篇章,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