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磊)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推行“先学后付”支付模式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推行“先学后付”支付模式。
据了解,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是指培训机构先提供培训服务,服务结束后,家长再结算支付培训费用。这一收费模式对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卷款跑路”、有效化解退费投诉纠纷、增强校外培训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等方面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鼓励和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使用“先学后付”的具体方案,确保本地区在2024年7月底前,实现以“先学后付”模式收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达10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超50%。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自觉向学生家长宣传“先学后付”支付模式,主动提醒家长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