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现场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于 佳)6月29日,全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现场会在松阳县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宣传推广与教育处处长容宏就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宣讲,对我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给予肯定。
韩平指出,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是落实“十三五”规划、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建设“六个浙江”的现实要求,是各级语委和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强调,这项工作的重点在乡镇,难点在农村,各地要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农村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善于借力巧干,做好结合文章,以农家乐、民宿经济为载体,与区域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以文化礼堂、村歌村规为媒介,与区域地方优秀文化相结合;要分类分批有序推进;要以城市带动农村,以乡镇倒逼城区,加快推进城乡“普通话高标准普及、社会用字更加规范”。
根据部署,到2020年前,各县(市、区)辖区内要有85%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验收标准;全面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考核验收工作。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率(低水平)达到100%;农村居民普通话普及率(高水平)不低于85%,城市居民普通话普及率(高水平)不低于90%。同时规定“达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县考核验收标准”的,视同通过“普通话高标准普及县域验收”。
据了解,我省于2015年初确定杭州市富阳区等地为全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县。截至目前,松阳县已率先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的考核验收工作,成为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
会上,松阳县、绍兴市、杭州市富阳区、平湖市、松阳县裕溪乡就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进程、主要做法等方面做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