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岩)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升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特别是副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乡村中小学倾斜政策,拓宽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通知》提出,学校要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各学段教师高级岗位尤其是副高级岗位比例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在周边及中部省份处于上游水平。其中,高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8%—25%提升至最高35%;初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2%—15%提升至最高25%;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3%提升至最高15%。中级岗位比例也提升了5—10个百分点。初级教师岗位则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通知》明确,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跨校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