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国家强盛发展的兴国之魂,同时也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的关键要素,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功能在依法治国、法治建设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学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更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具有深厚人文精神,具有批判性、创造性法律思维,具有高素质、高品质法律人格的法学人才。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为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要加强教育法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法学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学教育不仅是开展职业教育的应用型科学,更是紧抓素质教育的人文科学,因此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彰显于社会日常。法学教育要引导学生深度挖掘法学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学教育体系,不仅能培养更多具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法律专业人才,保证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能够顺应国家与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也能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与人文环境。
良法善治是实现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条文或价值取向进入法律制度体系,“整体”而非“个别”地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法律法规总在无形中改变着社会实践,也影响着社会价值判断。新时代法学教育正是借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且完整的理论体系,将公众普遍熟知且认同的核心价值理论制度化、规范化,在反复实践后内化为一种自觉的品格和习惯,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认同感和凝聚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法学教育担负着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为法律论证提供了价值判断前提。法律规范中出现的价值冲突与利益平衡问题,正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重要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第一条,凸显了民法典立法目的及其所体现的内在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法学教育应注重人文关怀,重视对人的尊重和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使社会成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学教育通过教学设计,深度挖掘法学知识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探寻法学知识的深度和温度,使法学知识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相融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新时代法学教育始终将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作为根本问题,使知识传授与品德建设协同推进,培养经世济民、德法兼修的法律职业人才,实现法学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在法学教育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弥补经验主义带来的偏差与错漏,凝聚价值共识。
法学是一门经验科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稳定的精神内核。法律是理性的产物,是一种逻辑经验。相较于机械套用、照搬法条,了解案件事实和社会事实、做出立法背后的价值判断,都需要根据审判经验进行个案分析。经验是在大量法律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的知识和技能,可作为逻辑分析的一种补充,但仅凭经验认定往往会陷入主观主义,法律经验的积淀需要稳定的精神内核。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和价值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法文化具有一致性,具有稳定的价值取向与判断标准,承载着国家、民族的精神追求。作为稳定的精神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确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在新时代法学教育中,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等高度统一。
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法律实践经验,还需重视在实践中精准把握法条或法理所传达的精神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学教育,可以将法律条文贯穿起来,凸显价值主线,达成价值判断共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促使人们自觉地依法办事。
新时代法学教育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意见》指明法学教育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法学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要确保方向正确、思想先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学教育中得以进一步实现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体系化构建,是法学教育正确开展的重要保障。
在新发展阶段,难免产生一些思想与理念的冲突。教育承载着固本强基的基础性作用,法学教育不仅关系个人发展,更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新时代法学教育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品行塑造的有机结合。同时,要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引导学生关注理解国家战略和社会现实问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修养、政治认同和家国情怀,造就更多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们正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法学教育要帮助学生面向世界,胸怀天下,牢牢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意见》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法律不是生硬固化的条文,而是蕴藏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智慧哲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对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等作出价值指引,更为我国在世界文化激荡中保持民族精神独立性提供重要支撑。在法学教育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为法学教育打上中华民族精神的深刻烙印,而且能够体现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中国与世界的交流和沟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新时代法学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环节,是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因素。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新时代法学教育行稳致远的强大底气,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作者单位系四川大学法学院,本文系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研究项目[SCU8090]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