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志鹏)近日,安徽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
安徽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渠道畅通、回应及时、处理得当、回访满意”的食品安全投诉问题或建议处理工作机制。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渠道,公示处理投诉问题的责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在食堂就餐区和食品超市等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你呼我应”的渠道和方式。
安徽要求,学校接到投诉后,要第一时间回应,对需要现场处理的,应迅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见面或取得联系;相关人员均要做到“即呼即应”,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在做好解释的基础上,告知答复时限,并在要求时限内予以答复。对投诉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对初步判断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向市场监管和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在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满意度回访,跟踪问效,定期深入分析投诉问题的类别性质、产生原因等,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