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金浩田)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城区中小学教师赴基层学校交流帮扶工作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省市县(区)直属公办城区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须满足基层交流帮扶年限要求,城区学校帮扶基层学校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和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内容。
海南要求,省市县(区)直属公办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需满足从教以来到基层学校交流帮扶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240课时),晋升高级职称从教以来到基层学校交流帮扶时间累计不少于2年(480课时)的要求,超过规定年限(课时量)的优先推荐。2024年以前完成2年兼职支教的教师,2024年后晋升高级职称还需到基层学校交流帮扶累计不少于1年(240课时)。省市县(区)直属公办城区中小学教师以全日制交流帮扶工作形式为主,或累计完成规定的年度课时量。
该方案自9月1日起施行,文件印发后设置1—2年过渡期,其中晋升中级职称过渡期为1年,即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晋升高级职称过渡期为2年,即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