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在行动
本报讯(记者 高毅哲)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坚持问题导向,直击招生入学工作的薄弱处、问题点,将整治、查处违规行为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
天津严格对照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形成“负面清单”,市教委派出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持内部自查、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全面掌握各区教育局、各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招生过程严格依法依规落实。
天津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正式印发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并召开全市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会,及时对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政策和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百姓关切。
按照教育部对民办学校管理工作要求,天津循序渐进、持续规范跨区招生的寄宿制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在将极少数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在按照程序上报教育部的同时,对余下的少数跨区招生的寄宿制民办学校全部规范至审批地范围招生。同时,严格规范学校录取程序,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天津还通过强化优质资源配置,做好招生入学条件保障。针对不同区域,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月调度机制,全力推动2024年民心工程年度任务,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2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