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消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印发。其中明确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近年来,针对网络平台上的“饭圈”谩骂互撕、挑动对立、刷量控评,包括教唆粉丝过度消费甚至大额消费、网络暴力等不良行为和现象,相关部门多次出台治理措施,并开展治理行动。早在2020年暑期,相关部门就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及“饭圈”互撕等问题。此外,一些相关的网络平台也跟进处理,包括加强对一些网络账号的管理。而这次专门出台针对经纪机构的管理办法,则意味着治理链条进一步前移,治理不断深化。
众所周知,经纪管理机构在粉丝应援行为以及粉丝经济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一些非理性的应援行为,如曾经发生的粉丝为偶像投票“倒牛奶”事件,还是其他诸如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追星行为背后,都往往少不了经纪机构的精心策划和推波助澜。很多粉丝的举动,其实并不是完全自发的,而是被操控出来的结果。就此而言,只有规范经纪机构的行为,为其划定红线和营销边界,才能从源头遏制不合理的应援点子的出炉,避免将未成年人行为引向歧途。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办法》中的诸多内容都涉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比如,其中规定,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引导和规范粉丝行为,不得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活动和集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应当事先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以恐吓、诱骗或者收买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
这一方面是因为当前的一些粉丝应援群体中,未成年人占了相当一部分。如有统计显示,粉丝应援逐步成为一项未成年人网络社交娱乐新活动,其中尤以初中生比例最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未成年人心智未熟,更易受到各种诱导和操控,受畸形的经纪行为的影响和伤害更大。近年来,未成年人给主播巨额打赏的现象时有出现。虽然相关部门早就明确要求,各网络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但相关乱象还是未能禁绝。这次将治理延伸到经纪机构管理上来,有助于推动相关规定的早日落实。
粉丝有自己的偶像、偶像与粉丝互动都是正常现象。但是,一切行为都应该做到理性、不逾矩,让追星本身成为一件美好的事。而动辄出现谩骂互撕、挑动对立,诱导粉丝非理性消费,无疑偏离了正常的偶像文化和粉丝文化,不仅容易把网络空间搞得乌烟瘴气,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也是在败坏粉丝文化的社会形象。对此,全行业都应该高度警惕。而作为整个偶像产业和粉丝经济中重要一环的经纪管理机构更要守土有责,扮演好正确的角色,既对粉丝负责,也对社会负责。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