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机制是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手段。自2009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以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逐步常态化,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评估是政府主导的合格性考试,在组织发展过程中起到规范和引领的作用。但随着时代进步,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渐增多,需要选拔性考试作为补充。国际认证即是一种以“择优”为目的的选拔性考试。国际认证一般为非政府组织、自愿参加、非统一标准、持续改进质量的活动,具有包容多样、注重提高的特点。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来说,在评估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国际认证,既体现了组织管理理念的提升,也是适应现实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现状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起步较晚,但随着教育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其发展较为迅速。截至2021年,教育部已完成对900多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对于评估中发现办学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和项目,教育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比如,2018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依法终止了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评估强化“退出机制”,增强了办学主体的质量意识,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当前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体系以政府主导的行政评估为主。随着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相关探讨也在进行。有学者呼吁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行为,也有学者主张优化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实现量化和定性评估相结合,更好地发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在规范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如何有效激发中外合作办学内部发展的动力,实现提质增效,引领其朝着高标准、特色化方向前进,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认证是一种新的视角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评估一般翻译成“evaluation”,认证是“accreditation”。评估的基本准则是“合格”,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对于初成立的机构和项目来说能够起到很好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但对于成立时间较久且已取得一定发展成绩的机构和项目来说,则需要在“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国际范围内的选拔性考试。
从国际视角看,评估和认证在理念和实践上有所不同。首先,评估主体一般为政府或有政府支持的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而国际认证的主体多为专业机构,具有行业内的权威性。其次,评估标准由政府组织专家提前制定,并由政府发布。而国际认证标准一般由评估方与被评估方共同协商,被认证主体也有一定的自主权。比如,国际知名商学院和会计项目认证机构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就由16所著名大学商学院联合发起。再其次,评估结果注重发现问题和整改,而国际认证结果更注重问题探究和持续改进。
在不少发达国家的教育领域中,专业机构组织的认证活动发展得较为成熟。国内也有不少通过参与国际认证实现组织跨越式发展的案例。以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为例,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成立较早、声誉卓著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学院之一。学院2006年作为试点参加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并顺利通过,率先成为通过政府评估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此后,学院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聚焦商学院的特质,在2013年启动AACSB认证,对标国际一流商学院的标准全面梳理和推进学院的各项工作,并于2020年获得该认证。
分析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成功的原因,该机构把评估和认证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参加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和办学宗旨,保障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底线和原则;另一方面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自我加压”,主动进行国际认证,学习和吸收国际先进的治理理念和做法,实现了转型和突破。
评估与认证结合带来新突破
在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基础上,鼓励优秀的机构和项目积极进行国际认证,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的有效路径之一,其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强调“主动申请”,解决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内驱力”问题。在行政主导的评估过程中,被评估者需要在前期根据评估标准准备材料,在现场评估中做好问题解答,评估结束后对于专家指出的问题提交整改报告等;评估专家以“问题诊断”为导向,按照评估标准逐条对照是否做到或达到要求,找出被评估者的问题。大部分国际认证以“路径引领”为导向,以尊重被认证主体的多样性和个体特殊性为前提,认证不仅诊断问题,还要深入交流和探究问题背后的原因,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和未来发展的路径。由于国际认证是“择优”考试,被认证主体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和更广泛的认可,会主动申请,因此其在认证过程中的配合度和对结果的接受度更高。
突出“使命驱动”,解决了评价标准过度量化的问题。教育评价标准过度量化一直是广受诟病的问题,教育活动本身非常复杂、专业,被评估主体又各具特色,不宜仅用量化的方法进行评估。国际认证基于“使命驱动”的理念,被认证主体的使命、愿景、核心价值和发展目标由自己确定,使命、愿景等制定的过程即是对自身发展理念和路径进行梳理的过程,确定之后即作为组织发展过程中各类决策的依据和发展方向的总策略。
参与“选拔性考试”,有效解决评估工作中对个性化考量不足的问题。评估合格仅说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基本要求,而获得国际认证意味着在某个领域内获得权威认可。认证结果主要起到引导被认证主体持续改进和差异化发展的目的,这体现了认证活动“尊重个性”“允许不足”的基本理念。
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已进入深化发展和转型发展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除了参与政府主导的评估,还要争取国际认证,努力实现个性化和特色化发展。评估与认证相结合,能够激发不同机构和项目内部发展的潜能,促使其提升自身能力,更好地吸收、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创新能力,培养优秀人才,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外合作办学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未来风险的能力,为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系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