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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课程语文教学的辩证法

网友投稿  2006-03-09 00:00:00  互联网


  辩证法是一切思想方法的基本法,是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的指导方法。恩格斯早就断言:“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课程改革至今已有四个年头,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问题也是明显的,而且随着课改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也开始冰山显露。课改取得的成绩,是运用辩证法的胜利,产生的新问题,是忽视辩证法或不能正确运用辩证法的衍生物。
  怎么在语文课程改革中坚持辩证法呢?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和几对基本范畴。一个原理,即适应与转化的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原则,认知与情意统一原则,遵循规律与追求创新统一原则;几对范畴,辩证法运用的范畴较多,这里择其要而言之,有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等。

  一、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
  适应与转化,是辩证法运用于语文课程改革要坚持的根本原理。所谓适应,是教要适应学。传统教学的弊端,在于过于强调学生的学要适应老师的教,其本质是强调内因(学生的学)要适应外因(老师的教)。新课程的教学,在于要创造更能适应学生的学习的教,体现的是创造性利用外因和改造外因以适应内因。两者的差别在哪里呢?拿孵小鸡来做个比方吧,前者是要能孵出小鸡的蛋去适应外界的温度;后者是创设适宜的环境,使之温度更适合能孵出小鸡的蛋。两者优劣,高下立判。所谓转化,是教师的知识与能力要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适应是转化的基础。首先,是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其次,是要通过教促进学,促进学生学习的转化。那种“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想怎么学就怎么学”,表面上看是教适应学,实质上是教迁就学,是对学生的学的放任自流。教师的教不能促进学生的学,教师的知识能力当然也就不可能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
  教师的教如何促进学生的转化呢?一是要让学生学之有趣,愿意学,不怕困难去学,二是要引导学,使之学有目标,学有方向;三是要点拨,学习的问题得以解决。

  二、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认知与情感的统一”“遵循规律与创新的统一”作为运用辩证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因为我们认为有了这三个坚持,就能为学生培育语文素养固本奠基。
  (一)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迄今为止对语文基本性质的最为科学的表述。之前,有过“工具性与思想性的统一”的表述,那也是当时人们能达到的认识的深度。对比起后者,前者的内涵与外延都有所扩大。但本质都是“文与道统一”的问题。八九十年代,在贯彻落实“工具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期间,有过重视工具性忽略思想性的作法,由此引来“两史一情”教育,每天课文都要设计思想教育的“点”;也有过思想性强调过了头而忽略工具性,也才有铺天盖地的要落实语言训练的呼声。语文教学就是这样摇摇摆摆地一路走来。个中原因,就是把握不好“统一”。我们的祖先有孔夫子“扣其两端而竭”的辩证法的智慧,也有“矫枉过正”的走极端,这两种思想方法都深深地渗入我们的遗传基因之中,思考问题时我们是“扣其两端”,行动起来却经常是“矫枉过正”。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发轫于我们看到了工具性过了头语言训练过了头的弊端。而在新课程的教学中,我们弘扬了人文性,却或多或少忽略了工具性,语言训练得不到落实,人文性的熏陶感染自然也如风掠浮萍,人文精神得不到深刻的人文体验,以致引来了“语文课,又怎么啦”的担心与责难。坚持语文教学的辩证法,就要坚持在语文实践中把握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平衡,在凭借字、词、句、篇培养各项语文能力的过程中,凸显人文性,做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和谐统一。
  在人教版的课标教材中,是按专题组织单元。每个专题中,把阅读、写作、口语表达、综合实践统一到一个专题中。教材的特点,是以人文性为明线,以工具性为暗线。阅读教材以人文为主线,最容易教成思想内容分析课或感悟课,而忽略言语形式;口语交际以人文话题为主线,也很容易只关注话题的内容,而忽略口语交际的形式的学习和口语的规范;作文教学以人文为主线,关注了学生写什么,却可能导致忽略引导学生怎么写。因此,用辩证法指导新课标教材的教学,在教学实践中,必须化暗为明,把阅读、口语交际、作文的工具性的“知识点”和“能力模块”找出来,引导学生明明白白地学,扎扎实实地练,在培养语文能力的同时受到情感的熏陶和审美的陶冶。比如,在第二学段的每个专题教学中,可以从课文中的以“吐泡泡”的形式引出的问题和课后的思考练习中确定有关阅读词句的知识点和理解词句、感悟内容、体会情感的能力训练模块,可以从“语文园地”中的“我的发现”确定有关构词规律和理解词句意思的方法,从口语交际教材中确定口语交际的要求与方法,从习作教材中确定习作的要求与方法。在教材的暗线中,在某个知识点的学习和能力模块的训练中,有感悟某种语言规律的分析、比较与综合,有理解词句意思和课文思想内容的分析、比较,归纳与概括,在口语交际与习作练习中,有选择材料、遣词造句的比较、分析,和写具体时的想象,有按顺序或说或写得逻辑思维。用辩证法指导语文教学,就要在备课与教学中,把课文中的工具性化暗为明,化隐为显,在字词句篇和记忆思维想象的训练中熏陶情感和陶冶心灵,培育语文素养。
  (二)认知与情意统一原则
  语文学习过程,是认知活动和情意活动相统一的过程。认知因素和情意因素在学习过程中是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它们共同组成学生语文学习心理的两个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对语文学习活动给予重大影响。语文之所以为语文,在于它拥有浓浓的情和深深的意。“文章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阅读要披文以入情,写文章是情动而辞发。没有情感,语文也就死了,这是语文的特点。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认知因素的参与,语文学习任务不可能完成,培育语文素养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传统的语文教学忽视了教学中的情感问题,把生动、复杂的教学活动囿于固定、狭窄的语言训练当中,而忽略了情感的熏陶、意境的欣赏。新课程的语文教学,就要充分重视情意因素,把认知与情意统一起来,落实到三维教学目标当中。
  (三)遵循规律与创新统一
  几千年的语文教学,特别是百年来现代意义上的语文教学,人们不断发现和总结了语文教学规律,如“多读多写”“读写结合”“循循善诱”“学会思考”等。这些教学规律,也是传统的语文教学的精华。它们历久而弥新,在不同时期都焕发新的活力。对教学规律,我们首先是要肯定它,自觉运用它,又不拘泥它。如,新一轮的语文课程改革是基于对语文积累的规律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对“多读多写”,首先,我们要坚持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积累、多练笔,同时,要去探讨多读的“多”,多少适宜?多写的“多”,多少适度?不能因为对读多少写多少以及怎样读怎样写才合适尚存歧义,就怀疑甚至放弃“多读多写”。在实践中遵循教学规律,有常态与动态,常态,就是坚持运用,不违常识;动态,就是发现不足,予以创新,不断丰富。

  三、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几个范畴
  辩证法运用于语文教学涉及的范畴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指导好以下几个范畴,能有效提高新课程语文教学质量,能使高质量与新课程一路同行。
  (一)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
  新课程倡导综合学习,但绝不是用综合学习来代替语文学习,而是用综合学习来改进和完善语文学习。在新课程语文教学中,语文学习仍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学习。在《语文课程标准》的10条总目标中,4-10条目标或涉及或直接体现语文能力的目标,充分说明语文学科的本分,就是学习语文,学习阅读和表达,培养语文能力。
  语文新课程中的综合学习,一是课堂学习要加强三维目标的综合,在语文知识的学习与语文能力的训练中,凸显情感态度价值观,二是充分利用教科书以外的课程资源,在生活中学语文。综合学习还是要以语文学习为主,丰富语文学习,而不是削弱语文学习。
  (二)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
  教学目标必须受到年龄特征的制约,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发展。就阅读教学来说,第一学段的儿童,机械记忆占优势,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因此,阅读教学主要是词语的积累,和培养阅读兴趣,对阅读方法则未做具体要求;第二学段,意义识记在发展,思维在向逻辑思维过渡,因此,阅读教学目标在词语的学习、内容的理解、思想感情的感悟方面做出具体要求;第三学段则在上述基础上,就文体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因为这一学段的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已有很大发展,足以能根据文体的言语特点学习和选择读书方法。坚持语文教学辩证法,就是要坚持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的相适应,并促进学生心理的发展。在低年级,要防止识字教学、词语积累、课文诵读的不到位和内容理解的越位并存的情况,中年级要防止内容的理解、言语形式的感悟的越位与词句积累运用不到位并存的情况,高年级则要防止思想感情的领悟不到位、文体言语形式的理解不到位与语言运用不到位的情况。
  (三)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
  语文教学包括教什么和怎么教。当前我们更多地关注怎么教,而忽略教什么,这是教学的本末倒置。教什么比怎么教重要。假如教学内容无效,教学策略、方法的运用岂不是无的放矢?假如所采用的教学策略对无效的教学内容刚好能起强化的作用,那岂不是南辕北辙?以阅读教学来说,教学内容包括课文内容的理解和表达方法的学习,也包括如何理解内容如何感悟表达方法的学习方法。老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首先,就要弄清楚,要让学生学什么然后才考虑怎么教才能促进学生的学。学习内容的确定,一是要根据学段目标、二是要根据编者意图。三是要根据课文特点,要胸中有课标,眼中有教材、有编者、更要有学生,钻进教材、跳出教材,确定内容、优化教法。教什么,不仅备课时要有总体安排,课堂教学中还有根据学情的发展,做到顺学而灵活确定每个环节的教学内容,做到顺学而导,采用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四)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
  言语内容无疑是很重要的,读懂内容是衡量阅读能力的一个标准。但言语内容是负载于言语形式的。从言语形式入手,能更深刻地理解言语内容。老师的责任就是要把握课文言语形式特点,并根据教学目标,引导学生从言语形式入手,去理解言语内容。新课程教科书以专题形式编排教材,假如忽视言语特点,学生读到的仅仅是相近题材的内容,假如扣紧言语特点,学生读到的还有语言的魅力。例如,人教版课标实验教材四年级上册第一组课文都是写大自然景观的,第1课《观潮》,按潮来的顺序写,具体描写事物的特点,使人如临其境诗本课主要特点,第2课《雅鲁藏布达峡谷》,恰当应用数字表现大峡谷的“大”,是本课的一个显著特点,第3课《鸟的天堂》,写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灵活应用引号表示词语的特殊含义,是这篇课文德特点第4课《火烧云》,色彩描写、动态描写是它的主要言语特点。根据课文的言语特点,确定教学重点、难点,选择突破难点的策略,是语文辩证法应用的重要范畴。

  辩证法对语文教学的指导,新近已有较多涉及。更多更深入的探讨,能使新课程语文教学更具理性,更接近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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