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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比较研究

网友投稿  2006-03-04 00:00:00  零零社区


  一、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演变
  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五个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折射出每个大纲产生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背景,记载了小学语文教学和改革曲折前进的发展道路。回顾一下每个大纲产生的背景,了解一下教学大纲如何一步一步演变至今,是理解每个大纲精神实质的重要前提。
  在制订1956年大纲之前,于1952年,教育部曾拟订了《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正草案)》。这是1956年大纲的前身。讲大纲,还要从这个课程暂行标准说起。

  (一)1952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正草案)》
  新中国成立,我国历史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教育回到了人民手中,人民教育的指导方针是什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我国的文化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要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要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个指导方针是非常正确的。由于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刚刚推倒压在自己头上的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思想影响将长期存在,因此,“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发展教育、培养人才的首要问题,这不仅是建设祖国的需要,而且是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由于建国后立即着手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迫切需要各级各类人才,因此,“要提高人民文化水平”,以满足恢复国民经济和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以上是拟订《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的大背景。
  此外,在政治方面,建国不久,开展了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运动,为了配合上述运动,各级学校在1951年广泛开展了新爱国主义教育。这对当时的学校教育如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各科教学特别是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也有直接的影响。
  在教育方面,建国初期有两件事情和小学语文教学有直接关系。一件是小学“国语”改称“语文”。对此,当时主持教材工作的叶圣陶先生有个很好的说明:“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成效亦将减损。”(见《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第730页,教育科学出版社版)叶老的这段话有两个重要思想:“文本于语”和“‘听’‘说’‘读’‘写’宜并重”。“文本于语”,既指阅读的“文”本于语,是典范的、读起来琅琅上口的课文;又指写作的“文”本于语,是规范的、“我手写我口”的作文。这对于教材的选文和作文教学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听’‘说’‘读’‘写’宜并重”,击中了传统语文教学的要害:“忽于听说”,只抓读写。叶老认为,听、说、读、写是四项并重的语文基本功,都应注重训练;不注意训练听、说、读、写,训练的效果也不会好。可惜的是,叶老1949年力主将“国语”改称“语文”的良苦用心,至今仍未完全理解,仍未在教学中完全得到体现。
  另一件是学制改革。小学学制原为六年。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小学的修业年限为五年,实行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的分段制。”实行五年一贯制,是为了有利于广大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子女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它对于推进人民教育事业、提高我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培养建设事业需要的人才,无疑是有益的。这个新学制从1952年起,在全国各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行。但是,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各地推行新学制遇到一些困难,政务院指示,从1953年秋季起,新学制暂缓推行。
  在上述形势下,教育部为推行五年一贯制拟定了《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正草案)》。这个课程标准,是在批判继承历史经验的前提下,在1950年公布供研究讨论的《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的基础上拟订的。该课程标准的框架是:第一,目标。除了提出阅读、听、说、作文、写字等项目标准,还要求学生“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服务的新道德和新思想。”第二,教学大纲。包括阅读方面、写话(听、说、写作)方面、写字方面等各个年级应达到的具体标准,以及每周阅读、写话、写字等教学节数的安排。第三,教学要则。包括教材编选要点和教学方法要点。这个课程标准,除了包括教学大纲应有的内容外,还含有教学计划的部分内容(如课时安排)。它既是建国初期指导小学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又是后来编制教学计划、制订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重要参考资料。

  (二)1956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经过了短暂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开始了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从1953年到1957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一方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方面加快了基本建设步伐。建设需要人才,人才依靠教育。我国传统的教育、教学经验远远不够,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当时,我国全面学习苏联,当然教育也不例外。先是在东北解放区,继而从195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教学经验的热潮。包括凯洛夫的《教育学》在内的一大批教育理论著作在我国翻译出版,苏联专家来我国讲学,我国派遣教育代表团到苏联考察学习。全国上下从教育制度、课程、教材到教学原则、教学方法,从“五段教学”到“五级记分”,无不学习和模仿苏联的经验。
  苏联经验在小学语文领域影响最大的是教材和教法。在教材方面,我们发现苏联儿童在小学四年里要读两套课本:阅读课本和俄语课本,前者主要用来进行文学教学,译成汉语共有九十多万字。内容大多是名家名作和名家写的作品。后者主要用来进行语言教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语言训练。而我们呢?学制六年,只给学生薄薄的12册课本,全套课本只有二三十万字,内容和语言都很贫乏,不能满足学生阅读的需要。语言训练内容简单,没有系统,难以形成一定的表达能力。
  在教学方面,随着苏联阅读教学经验介绍到我国,特别是苏联教育家普希金来华考察和讲学,推动了语文教学,特别是阅读教学的改革。1953年5月,普希金在听了北京女六中一位老师做的《红领巾》一课的教学后,发表了一些意见,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他的关于要在语文教学中正确地进行思想教育,要给学生新鲜的、充分的语言知识和文学知识,要启发学生多想、多读,积极活动起来等观点,他强调运用“谈话法”进行阅读教学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语文教学。此外,普希金在北京师大二附小语文观摩教学后的座谈会上,提出的语文课的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1)发展儿童的语言表达力;(2)发展儿童的文字表达力;(3)传授儿童以文法上的新知识,对我国的小学语文教学也有一定影响。
  我们党是十分重视语文教学的。1952年中央就成立了语文教学问题委员会。1953年该委员会向中央提出《关于改进中小学语文教学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语文教学把语言和文学混在一起教的弊端是“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两败俱伤”,出路是实行“语言文学分科教学”。经过讨论,中学文学、汉语分家已成定局。小学怎么办?经过调查研究,形成《改进小学语文教学的初步意见》。《意见》指出,识字教学是小学低年级语文教学的重点。阅读教学中,文学教学之外,还要学社会和自然的普通文章,要把词汇、语法、文章的一些规律性基本知识按儿童学习的要求作适当的安排,强调从语言实践来认识规律,应用规律。
  这一期间,还有一个情况,就是《人民日报》针对比较普遍存在的使用语言的混乱现象发表社论,号召“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社论在究其原因时,指出“我们的学校无论小学、中学或大学都没有正式的内容完备的语法课程。”之后,《人民日报》用大量篇幅连载了语言学家吕叔湘、朱德熙合著的《语法修辞讲话》,全国掀起了学习语法修辞的热潮。
  1956年6月,召开了全国语文教学会议,会上讨论了全日制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并决定实行汉语和文学分科教学。
  新中国的第一部小学语文大纲——1956年颁布的《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就是在上述背景下制订和颁发的。它以《改进小学语文教学的初步意见》为基础,它的产生标志着我国小学语文教育的重大改革。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特别是阅读教学理论,使我们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语文教学问题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是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人民日报》社论和《语法修辞讲话》的发表,是改革的催化剂。
  1956年大纲的结构是:一、说明。相当于总纲,讲了学科目的,基本任务(提高听、说能力,培养读、写能力),思想教育任务,教学内容(阅读教学、汉语教学、作文教学、识字教学、写字教学)。二、分节就“准备课”“识字教学”“阅读教学”“汉语教学”“作文教学”“写字教学”的任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详尽的论述。三、教学大纲:分学年就“阅读(含识字)”“汉语”“作文”“写字”等提出教学要求并规定学年授课时数,以及各年级每周阅读、汉语、作文、写字等的授课时数。
  在颁发这部大纲之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大纲的起草和修改,编写语文课本、教学参考书和《语文练习》。《语文练习》在体现大纲意图、加强汉语教学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小学汉语教学的主要方式是练习”(大纲语),通过练习使儿童逐步认识和运用语言规律。1955年秋季开始在部分省市的部分小学试行教学大纲,试用新教材,1956年秋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至此,从1952年就开始酝酿的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开始了。

  (三)1963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1957年,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1958年党中央提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其正确的一面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其缺点是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
  在教育上,1957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了党的教育方针:“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大约从1953年起,在国内对教育方针就有争论。毛泽东同志的论述,回答了社会主义学校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需要什么样人才的问题,是教育方针争论数年之久的一个科学结论。
  遗憾的是,随着政治上、经济上的指导思想发生“左”的偏差,教育战线也弥漫着左的空气,党的教育方针并未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掀起了“教育大革命”。革命对象首先是教学计划、大纲、教材,1958年10月《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指出:“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进行一次大改革,是目前教育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于是,1956年大纲在实际上停止推行了,1956年秋开始在全国推行的有较大改革的小学语文教材停止使用了。当时提出,教材要破资产阶级思想和教条主义,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编教材。大量文质兼美的课文被撤掉,取而代之的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红领巾小高炉》《笑声满食堂》等紧跟当时形势、助长浮夸风和共产风、内容空洞、文字粗糙的课文。这样的课文,不但不能使学生受到语言文字的训练,而且不能使学生受到辩证唯物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教育。加上在语文教学中片面强调突出政治,造成思想教育和语文知识教学两败俱伤。
  1958年以后,不少地方把语文课教成了蹩脚的政治课,引起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忧虑。从1959年到1961年,语文教学战线展开了一场“文道关系”的争论。这场争论明确了以下问题:语文学科具有工具性;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要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要坚持文质兼美、内容要广、语言要好的选材标准等等。这次争论的主要成果是还语文教材和语文教学的本来面目,结束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语文教学不正常的局面。
  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提出,随着“左”的思想和做法的逐步被认识、被改正,教育战线开始纠正“乱、糟、偏”。1960年4月发出“教育必须改革”的号召。1960年6、7月,教育部召开新教材研究会,对语文教学的任务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议纪要强调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和语文教育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1963年公布了小学工作条例(即“四十条”)和中学工作条例(即“五十条”)。条例反映了“文道之争”的成果,总结了1958年以来教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明确了语文学科的基础工具性,明确指出了“不要把语文课教成政治课”。这些原则,成为这次教育、教学改革的纲领,成为制订1963年大纲的重要指导思想。
  还有两件事影响到1963年大纲的制订,一件是1957年11月国务院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并于同年12月10日公布。1958年3月,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教学汉语拼音。另一件是1958年,辽宁省黑山北关实验学校进行集中识字教学实验,对当时识字教材的编写和识字教学的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在上述形势下,着手制订新的教学大纲,并于1963年5月由教育部颁发。这部《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是建国以来的第二部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大纲的结构:一、语文的重要性和语文教学的目的。讲了两个内容,(一)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二)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二、教学要求。三、教学内容(“识字、写字、课文、练习、作文”分段阐述)。四、选材标准。五、教学内容的安排(包括“识字、写字、课文、练习、作文”五个方面)。六、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点。七、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分条列出,每个年级四、五条;教学内容以说明加“目录”的形式反映)。
  根据这部大纲,新编了一套全日制十二年制学校小学语文教材,1963年秋季开始在全国使用。这套教材把识字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写字教学,主张多读多练,并要求在教法上作相应改进。

  (四)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1966年到1976年,国家经历了十年动乱。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文化教育到了毁灭的边缘,语文教学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小学语文大纲和教材遭到彻底批判,指责大纲“打着纯工具的旗号推行资产阶级政治,抹煞了语文的阶级性”,诬陷教材塞满了封、资、修黑货,毒害青少年。大纲、教材被全盘否定。在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停课闹革命”之后,各地自编语文教材,要么语录进课堂,要么搞政文合一,编写政文教材。语文教材编成配合当时形势的政治读本,语文课上成了不讲语文、空喊政治口号的政治课,语文教学质量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点。
  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小学急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急需新大纲、新教材。1977年7、8月间,邓小平同志几次提出要编写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并要求1978年秋季新生入学时能够使用新教材,在小平同志的直接关怀下,教育部决定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中小学教材编辑人员为基本力量,并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借了一大批大中小学教师和教材编辑人员,以全国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会议的形式,于1977年9月开始进行编写工作,先大纲而后教材。1978年2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1978年秋季开始供应与之配套的语文教材。至此,结束了10多年来语文教材、教学的混乱局面。这部大纲和这套教材,对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提高语文教学质量起了重要作用。
  这部大纲的基本结构是:前言(讲了语文的重要性,学科特点,教材的思想内容等);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二、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三、识字、写字教学;四、阅读教学;五、作文教学;六、基础训练;七、大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最后附上各年级的具体教学要求(因为当时中小学学制定为10年,故小学学制为5年)。

  (五)1987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决实行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农业连年丰收,工业持续增产,教育战线的形势也是越来越好。1985年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次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决定以法律的形式推行义务教育。这就需要制订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编写新教材。为了在已有教材的基础上,编出适应不同地区需要的不同风格的教材,实行教材的多样化,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改革教材编审制度,把教材的编和审分开。1986年9月,正式成立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中小学教学大纲、教材的审查、审定工作。在成立大会上,确定了我国中小学教材改革和建设的基本步骤:第一步,在对现行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及多数课程的主要内容和体系不作大的变动的前提下,修订现行教学大纲。第二步,制订新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力量编写教材。在走完这两步以后,争取再用5至10年的时间,通过改革试验,进一步提高教材质量,编出几套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并能较好地体现基础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教材。
  根据上述设想,1986年暑假期间,国家教委组织有高等师范院校、教材编写部门、教育研究部门有关人员及教研员和教师参加的大纲修订小组,着手修订1978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该小组本着“适当降低难度,减轻学生负担,明确教学要求”的原则,对1978年大纲主要作了如下修改:1.修订了小学语文教学目的;2.适当降低难度,如将“学会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改为“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要求掌握2500个左右。”3.使教学要求,特别是各年级的具体教学更加明确、具体。根据五、六年制并存的实际,增编了六年制小学各年级的教学要求。4.调整了大纲的结构。
  1987年大纲的结构是:前言;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二、识字、写字教学;三、阅读教学;四、作文教学;五、基础训练;六、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七、努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最后编制了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各年级的具体教学要求。
  这部大纲是1978年大纲的进一步完善,修订后的大纲更加符合小学语文教学实际,于1986年11月审定通过,1987年1月由国家教委正式颁布执行。它既是向实施义务教育过渡的教学大纲,又是建国以来第一部正式的、不附加“草案”“试行草案”等字样的教学大纲。它在实施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指导教学、推动教改的作用。配合1978年和1987年大纲编写的五年制和六年制两套通用的语文教材,在全国使用十多年,这在我国的教材编写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这个事实从侧面说明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和连续性,对于稳定教学起到多么重要的作用。

  (六)1993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
  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之后,国家教委组织力量,一方面修订1978年大纲,作为过渡大纲在全国实施;另一方面着手编制义务教育中小学课程计划和各门学科的教学大纲。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编写人员,在广泛征求学科专家、语文教师和教研人员的意见,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几经反复,拟就大纲初稿。1988年初,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了大纲初稿并获得通过。之后,国家教委印行了大纲初审稿,作为各单位编写义务教育小学语文教材的依据,同时在各实验区试行,反映良好。1991年11月,在多方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对大纲初审稿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以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征询等形式,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泛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后,于1992年4月将大纲送审稿交教材审查委员会进行复查。审查委员会通过了这个大纲,并给予较高评价。1993年国家教委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决定从93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实施。
  这部大纲的制订,历时五六年之久。制订的过程,体现了学科专家、编写人员和语文教师三结合,集中了全国小学语文教育界的智慧,吸收了迄今为止语文教学的成功经验,在以下几方面有新的进展:1.大纲着眼于提高民族素质,体现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和任务;2.全面认识语文学科性质,明确规定教学目的;3.提出既反映我国小学语文教育水平,又符合大多数师生实际的最基本的教学要求;4.明确规定了在语文教学中进行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利于在语文教学中落实思想教育的任务;5.大纲继承了小学语文教学中行之有效的传统经验,注意吸收近年来教学改革的优秀成果,对小语教学改革具有指导意义;6.调整大纲结构,以适应新的课程计划和“一纲多本”的需要。
  义务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包括六章:第一章“前言”,着重讲小学语文的性质、任务和教学的指导思想。第二章“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讲小学阶段语文教学的总目标和总的教学要求。第三章“教学内容和教学提示”,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讲语言文字训练方面(包括“汉语拼音”“识字、写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提示;第二部分讲思想教育方面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提示,这部分是1991年底修改时增写的。第四章“课外活动”,讲了语文课外活动的作用、内容、形式等,与新的课程计划的“活动课程”相适应。第五章“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个主要问题”,是在第三章具体进行教学提示的基础上,概括出几个对语文教学有较大影响的问题、方向性的问题加以强调,以便帮助教师进一步端正教学思想。第六章“各年级的具体教学要求”,下设“五年制小学”和“六年制小学”,分年级列出,教学要求提得更加明确、具体,有利于使大纲真正起到教学的依据和评估教学质量依据的作用。
  以上是建国以来的一个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五部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产生经过。了解上述情况,将有助于我们领会历次大纲的主要特点和彼此的不同之处,有助于我们把握小学语文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从中总结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更好指导和促进今后的小学语文教学改革。

  二、历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特点

  (一)1952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正草案)》
  1.重视思想教育。
  1952年的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贯穿了一条爱国主义教育的红线。在“目标”中指出:“通过语文内容思想的训练和自然、史、地常识的介绍,使儿童逐渐认识祖国文化、生活已往的真面目,未来的新发展;到毕业时,能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服务的新道德和新思想。”在“教材编选要点”中强调,“课文内容,必须有正确的思想性和政治性”,“课文应多取祖国所固有,是可发扬爱国主义思想、国际主义精神的材料”。在“教学方法要点”中,第一项就明确提出“语文教学要联系实际,贯彻新民主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教育……并应注意到当地当时一般社会上所存在甚至影响儿童观点的思想问题,通过教学适当地予以解决。”
  2.语文训练目标全面,要求较高。
  课程标准在阅读训练,听、说、写作训练,写字训练等方面都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目标,且要求较高。比如写作训练,小学毕业的目标是“能用普通语体文写出令人明了意思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和一般应用文”。又如语法,在词法方面,包括名、动、形、代、副、助、介、连词的认识和使用;在句法方面,包括基本句型的训练,单句的分析,认识句子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的区别以及复合句的辨认与仿造等。语文训练如此高标准、高要求,反映了建国初期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和教育工作者希冀把小学语文教学质量搞上去的良好愿望。但是,教学目标脱离了教学实际和学生的接受能力,是难以达到的。
  3.未提出明确的识字数量。
  识字是小学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识字是阅读和作文的基础。该课程标准既没有明确提出小学阶段的识字量,也没有提出各年级具体的识字要求,只规定了各年级课文的大体字数。识字既无数量要求又无质量标准,这不能不说是该课程标准的一大缺陷。
  由于1951年8月政务院作出改革学制的决定,“小学实行五年修业的一贯制”,所以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正草案)也是按五年制修订的。但由于新学制只试行了一年,故该课程标准天然地具有过渡的性质。它虽然对当时的语文教学的指导作用不十分明显,影响不很深远,但它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对制订1956年大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1956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1.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学科的目的任务。
  它作为建国后的第一部大纲,既重视语文学科的思想性,又重视学科的工具性,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学科的目的任务。大纲“说明”指出:“小学语文科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儿童的强有力的工具。”另一方面,在“说明”中又指出“小学语文科的目的在于提高儿童的语言能力”,规定“小学语文科的基本任务是发展儿童语言”,并提出提高儿童四个方面(听、说、读、写)的语言能力。更可喜的是,大纲明确指出“要在发展儿童语言的工作当中”完成思想教育任务,“让儿童在学习语言的同时,从文学作品受到品德的陶冶”。
  2.重视识字。
  大纲不仅把“识字教学”和“写字教学”作为小学语文科重要的教学内容,而且规定了小学阶段的识字量为3000个至3500个汉字。并且明确规定“小学第一、二学年的阅读教学以识字为重点,在这两年里比较集中地教会儿童认识必要数量的(不超过1500个)常用汉字。”
  在大纲的正文部分,专辟一节讲“识字教学”,不仅讲了识字的重要性,一二年级要以识字为重点,还具体讲了“识字教学要通过词汇教学来进行”,讲了字音教学、字形教学、识字的巩固以及在识字教学中要贯彻文字改革的精神(要采用简体字)。不仅讲识字,还讲识词,即在“阅读教学”中,用了很大篇幅讲词汇教学的目的,词汇教学的内容(词的声音、意义、用法),词汇教学的要求等等。
  可见,1956年大纲把字词教学放到了重要的位置上。不足的是,大纲没有具体规定各年级识字的数量,使教材编写和语文教学在识字上容易产生随意性。
  3.把“汉语教学”单列,使其成为和“阅读教学”“作文教学”“识字教学”“写字教学”并列的一项教学内容。
  大纲用三四千字的篇幅讲“汉语教学”。在这一节里,讲了汉语教学的任务,其中包括,“能够认识汉语的最基本的语法规律,并且能够用来帮助理解,用来正确地表达思想。讲了汉语教学的内容,分语音、词汇、语法、文字、标点符号五项加以说明。大纲还讲了小学汉语教学可分为三个阶段:一、二学年“结合阅读教学进行,以从实际上认识普通话的语音规范,从实际上认识汉语的主要的语法规律为主”。三、四学年“汉语教学按照自己的系统开始独立进行。有些必须让儿童自觉地掌握的基本规律,应当用儿童容易懂的说法提出来,指导儿童把这些规律运用到他们的语言实践中去;有些儿童能懂的主要术语和定义也应当结合实例逐渐介绍给儿童。”五、六学年“进一步加以综合概括,并加入儿童能够接受的新课题,有系统地进行教学”。还讲到“小学汉语教学的主要方式是练习,”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是汉语教学的重要方法,最后还讲到“要把语音、词法、句法、标点符号密切联系起来,不要孤立地教”。
  4.“阅读教学”强调培养独立阅读能力,发展儿童思维。
  大纲在“阅读教学”一节中明确提出:“阅读教学的任务是培养儿童独立的自觉的阅读能力。”“阅读必须是自觉的阅读”。还提出“要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做好发展儿童思维的工作”。培养独立阅读能力,在发展语言的同时发展思维,这些思想早在1956年就已提出,是难能可贵的。大纲还提出,“阅读教学的进行采取讲读法”,“讲读的基本特点在于阅读教学的一切活动都要以教师的讲解为主导。”关于阅读教学方法的上述规定,对加强讲读教学,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给后来愈演愈烈的“先生讲,学生听”“满堂灌”的阅读教学状况,投下了一道阴影。
  可以这样说,1956年大纲最显著的特点,中学提出“文学”“汉语”分科,小学要求加强“汉语教学”。例如,小学第五、六学年,在词法方面,大纲提出16条要求;在句法方面,提出19条要求。
  对于这一变革,语文教学界有不同反应。在1956年六七月份召开的全国语文教学会议的分组讨论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汉语跟阅读可以适当地分科教学。但大纲规定的汉语要求偏高,有的脱离儿童的语言实际,应当适当减轻。有人主张从三年级起教汉语,小学完全不教术语,只进行实际的语言练习。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编辑室在调研的基础上,于1956年11月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小学应当进行汉语教学,教学的目的不是系统地教汉语知识,而是训练学生正确地用词造句和用标点符号,培养学生口头和书面表达的能力。(2)小学汉语教学的内容一定要切合小学生的接受能力,跟阅读课本密切联系,要少讲或者不讲术语,多做实际运用语言的综合性的练习。”教育部根据各地的反映,1957年下发了《关于小学语法教学问题的答复》的文件,其中谈了如下意见:“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中汉语部分内容过多,要求偏高。尤其是语法,更为突出……在试行过程中,教师们反映语文科中阅读与汉语分设,语法知识过多,教和学都感到困难,对提高学生的语文程度帮助不大。因此,小学阶段汉语和阅读不应分科进行,语法教学要结合阅读教学进行,特别在作文指导课内,要结合学生在造句、用词、标点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给以语法指导,那种只是灌输概念、术语的脱离实际的作法,显然是错误的。”
  1956年大纲,是迄今为止最详尽的一部大纲,也是要求偏高的一部大纲,其中汉语教学更为突出。但这部大纲朝着语文教学的科学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功不可没。由于大纲本身的原因,特别是政治上的原因,到1958年,这部大纲实际上已停止推行,小学语文教学史上汉语教学单列的历史即告结束。

  (三)1963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1.第一次明确指出语文学科的工具性。
  大纲开宗明义写道:“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在论述语文同学习各门知识、同“思想的开展和知识的增广”的关系时强调:“语文是学生必须首先掌握的最基本的工具。”大纲明确了语文学科这一工具性的特点,回答了语文学科的性质问题。
  这个认识的得来是不容易的。它是对1958年“教育大革命”以来不少地方把语文课教成政治课反思的结果,是1959年到1961年语文教学战线关于“文道关系”争论的最大收获。经过争论得到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文与道是辩证的统一,文是基本,道是灵魂。语文教学负有进行语文知识教学和思想教育的双重任务,要在教学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
  2.强调加强语文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重视“双基”是1963年大纲的又一显著特点。主要体现在:
  (1)大纲规定,在小学阶段“使学生认识3500个常用汉字”,“在一二年级教学生掌握半数左右”。这个识字量,是建国以来也是迄今为止几部大纲规定的最大识字量。这个识字总量和对一、二年级的识字要求,必须形成低年级以识字为重点。
  (2)在大纲“教学内容”部分,对识字、写字、课文、练习、作文的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的落实。
  (3)突出语文学习的艰苦性,反复强调多读多练。
  (4)全面提出讲读教学的原则。指出“讲读教学一定要贯彻思想内容和语言文字不可分割的原则,要讲清楚文章的思想内容,必须讲清楚文章的语言文字;反过来说,对文章的思想内容体会得越深刻,对于文章中语言文字的运用也就理解得越透彻。”这里提示的从语言文字入手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在理解思想内容的基础上学习作者是怎样运用语言文字表达内容的,既是讲读教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又是讲读教学的一般过程和方法。
  3.明确提出不再系统地教语法知识。
  大纲指出:“小学阶段不要系统地教语法知识,要让学生从实际运用中领会必要的用词造句的规则。”
  4.规定了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大纲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逐年提出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要求。在年级要求之后,分册规定教学内容并公布教材目录。
  总而言之,如果说1956年大纲主要是借鉴国外经验,特别是学习苏联的成果的话,那么1963年大纲则重在总结和吸收我国传统的语文教学经验,注重继承传统,主张走我国自己语文教学的路。其中一明显的特征是:1956年大纲突出汉语教学系统,这是受俄语语法教学的影响而来的;1963年大纲强调多读多练,这是继承了我国传统语文教学的思想。1963年大纲对建国以后语文教学的发展是有重大贡献的,它强调学科特点,强调“双基”,对认识语文教学、提高语文教学质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63年大纲特点突出,但对思想教育重视得不够。在教学目的中没有提出思想教育的目的,在教学要求中也没有提出思想教育的要求。

  (四)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在制订这部大纲的前后,编写者不仅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教师的意见,而且走访了叶圣陶、钱学森、严文井、韩作黎等专家、顾问。叶老谈到“语文教学要下决心革命”,“不要给学生灌输知识,要让学生掌握技能……如果有了熟练的技能,是终身受益的事”。叶老的这番话,一个月后——1978年3月在一次重要讲话中凝成了“‘讲’,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教’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的名言。大纲编写者还重温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改进语文教学的指示。在1964年春节,邓小平同志曾讲过,现在教育思想有两派,一派主张讲深讲透,一派主张学懂学会。毛主席明确指出,讲深讲透是繁琐哲学。经过学习和调查研究,大纲编写者形成这样的共识:大纲不仅要体现语文教学要肃清“四人帮”的流毒,拨乱反正,而且要体现先进的教学思想,这就使1978年大纲建立在一个改革的基点之上。其主要特点是:
  1.全面、明确地提出了语文学科的特点。
  大纲在前言部分指出了语文学科的工具性,用了“基础工具”的提法;提出语文学科的“重要特点是思想教育和语文教学的辩证统一”;在教学目的和要求中,首先指出“必须重视从小培养学生的无产阶级世界观”,而后指出语文教学的目的要求。这种对语文学科特点的全面认识——工具性和思想性,是以后大纲更加准确地表述学科性质的基础。这部大纲在教学目的中强调“初步培养准确、鲜明、生动的文风”,这是对“四人帮”说假话、大话、空话严重败坏文风的拨乱反正,是有别于其他时期教学大纲的一个显著特点。
  2.提出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
  编排原则讲了三条:要有利于教学目的要求的全面实现;要符合学习语文的规律;要充分考虑儿童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
  在编排方法中提出了一些全新的主张。(1)对课文中出现的生字提出两种不同的要求,一部分要求“四会”,一部分只要求认识。这样做,既有助于低年级学生读到内容比较丰富的课文,又增加了识字的弹性,有助于培养识字能力。(2)安排三类课文——讲读课文、阅读课文、独立阅读课文,目的是增加阅读量,用教材的编写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3)在每组课文之后安排“基础训练”。它和课文有一定的联系,又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独立性就体现在根据字词句篇、听说读写训练的需要自成系统,用综合练习的方式适当加强语文基本功训练。教材编写方面的上述改革,是和教学指导思想的转变分不开的。
  3.重视改进语文教学。
  大纲专设一章讲改进语文教学的问题,谈到废止注入式,采用启发式;谈到处理好知识和技能的关系,谈到要十分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等等。
  其中核心的问题是,语文教学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培养能力。在教学目的中,提出“培养学生识字、看书、作文的能力”;安排“两类生字”“三类课文”是为了培养能力:要求大力改进教学方法,是为了加强能力的培养;提出要培养使用工具书、预习和复习、教师批改后自觉改正等习惯,也是为了培养学习能力。
  此外,不仅重视理解、表达能力的培养,而且重视观察和思维能力的培养。比如,提出教材要配有必要的图画,努力做到图文并茂,安排看图学词学句、看图学文、看图说话等等,旨在培养观察能力;在作文教学中强调“既要培养学生用词造句、布局谋篇的能力,又要培养学生观察事物,分析事物的能力”。对于发展思维,强调学习语文和认识事物相结合。阅读教学中“搞清楚课文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每部分和整篇课文的内在联系”和分段、概括大意的训练;作文教学中观察分析事物和布局谋篇的训练;基础训练中启发学生独立思考的练习和有意识安排的逻辑训练等等,都有助于启发思维,使学生在培养语文能力的同时发展智力。
  尽管这部大纲从酝酿到写出初稿只有几个月的时间,由于注重总结建国以来28年语文教学的经验,由于走群众路线,也由于开始注意了解国外教学改革的动向,这部大纲和1956年、1963年两部大纲相比,有较大的改进。随着这部大纲的贯彻执行,迎来了小学语文教学的春天。

  (五)1987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这部大纲在1978年大纲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因此,比1978年大纲更加完善,有如下几个特点:
  1.明确提出思想教育要求。
  1987年大纲在“教学目的和要求”中明确提出了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要求:“语文学科的重要特点是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的辩证统一。因此,语文教学要在进行语言文字训练的同时,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格和爱美的情趣。”这段话讲了两个方面:“五爱”教育和意志品格培养及美育。这段话还讲了在语文教学中如何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指出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辩证统一”,“在进行语言文字训练的同时”“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教育。这样表述,既有助于思想教育的加强,又有助于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进行思想教育,使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相互促进。
  2.适当减少识字量。
  本着适当降低难度、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大纲把小学阶段的识字量由要求掌握3000个左右,改为“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其中要掌握2500个左右”。实际上将要求四会的生字减少了六分之一。这对于减轻课业负担,特别是低年级师生的教学负担有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大纲在教学思想上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即不再提一、二年级以识字为重点,改作“前三年完成大部分识字任务”。这一改变,即指出小学阶段的前三年应充分重视识字教学,教完2500字之中的大部分(具体地说是2000字左右),又避免了低年级以识字为重点造成理解上和实施中的失误:一、二年级把识字作为唯一的重点,忽视词句训练和朗读、说话等语文基本功训练,给中年级语文教学带来困难。
  3.强调阅读教学的重要性。
  这是针对阅读教学的意义认识不足、阅读教学效率不高的情况提出的。大纲指出:“阅读教学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环节。是识字的基本途径,有利于巩固提高识字质量,为作文打下基础。在阅读教学中,能使学生获得认识,提高认识,受到思想教育。阅读教学要培养学生读书看报的能力和认真阅读的习惯。”这段话讲清了阅读教学和识字教学、作文教学的联系,讲清了它同丰富知识、提高认识、陶冶情操的关系,讲清了它对于培养阅读能力和阅读习惯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大纲的这段论述,对于阅读教学的改革起到了指导和促进的作用。
  4.提出作文教学要从内容入手。
  1978年大纲在“作文教学”一章指出:学生的生活越丰富,写作的内容就越充实。1987年大纲进一步指出:“作文教学要从内容入手”。这是针对普遍存在的“作文难”的情况提出来的。缺乏生活或者不善于发现,临到作文没内容可写,是造成“作文难”的重要原因。因此,从教学思想上认识到留心观察和分析周围事物,养成观察和思考的习惯的重要性;从教学实践上帮助学生解决作文内容问题——平时引导学生接触自然,接触社会,参加有益的活动,作文课上注意开阔学生的思路,调动学生的积蓄,将有助于解决作文内容问题,这也是作文教学要从内容入手的主要内涵。应当指出,提出作文教学从内容入手,并不是排斥作文形式,不讲写作方法。大纲在讲到读写结合时强调,要从读学写,其中重要的问题就是借鉴课文的表达形式。从内容入手,是就指导作文时,内容和形式比较,要先内容后形式,先指导“写什么”,再指导“怎么写”。
  5.对听说训练和成绩考查开始引起重视。
  大纲在第七章“努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中,单列一段讲要加强听话和说话训练,着重强调了听说训练的重要性。此外,用一段话讲要改进考查学生成绩的方法。指出成绩考查的目的、考查的范围和要求,强调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重视日常考察。但无论是成绩考查还是听说训练,大纲仍讲得不够充分,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充实、完善。
  6.各年级的教学要求提得比较明确、具体。
  在当时的条件下,参加修订的同志尽力而为,使各年级教学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不仅把五年制小学各年级教学要求修改得更加具体、充实,便于教学,而且增设了六年制小学各年级教学要求。由于教学要求比较具体,这部大纲比1978年大纲具有更强的指导作用。

  (六)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  
  在小学语文教学方面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是这部大纲的天职,也是它的最大特色。大纲有以下几个特点:
  1.着眼于培养民族素质,大面积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
  小学是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要抓住小学阶段这个宝贵时机,通过语文教学来培养民族素质,给学生打好思想品德和听说读写的基础。因此,和以往的大纲比较,着眼于民族素质的培养是义务教育小语教学大纲最显著的特点,充分发挥语文学科在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是这部大纲的着眼点和根本指导思想。在执行这部大纲时,教师要切实转变教学思想,变着眼于应试为着眼于素质的提高,变着眼于淘汰为着眼于合格,变面向部分学生为面向全体学生,从语文教学方面为培养和提高民族素质切切实实做好打基础的工作。
  认真实施这部大纲,对于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教学目的表述得更加准确、完整,教学要求规定得更加符合教学实际。
  义务教育大纲对教学目的作了如下表述:“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是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在听说读写训练的过程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段话讲了三个方面的教学目的:语文基本功训练方面的——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培养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思想教育方面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一般发展方面的——发展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段话还阐明了几个方面的关系:(1)听说读写训练和思想教育的关系。进行思想教育是语文教学目的之一,要有意识地进行,不能认为进行了听说读写训练,就自然而然地进行了思想教育;思想教育要符合语文教学的特点,要通过听说读写训练来进行,要统一于语文训练的过程之中,不能游离于语言文字训练之外。(2)听说读写的关系。大纲是并列提出的,认为听说读写是并行不悖的四种能力,都应重视,不可偏废。(3)培养语文能力和发展智力的关系。要在听说读写训练过程中发展学生的智力,离开语文训练去发展智力,就丧失了语文学科的特点。(4)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关系。二者的关系是,非智力因素对于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促进语文能力的形成乃至今后的成才,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要十分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全面实现语文教学目的。
  教学要求包括小学阶段的教学要求和各年级具体教学要求。
  小学阶段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的相对应。从语言文字训练、思想教育和一般发展三个方面分别提出要求。关键是语言文字训练要求的量和度。既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地域辽阔,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又要有一定的水准——能够反映我国小学语文教学的总体质量,还要符合大多数学生和大多数教师的实际。教学要求定高了,大多数学生不易达到,势必加重学习负担,造成部分学生流失,影响义务教育的实施。教学要求定低了,则反映不出我国小学语文教育的水平。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大纲分别就汉语拼音、识字、写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标点方面提出小学阶段的总要求,从总体上讲,教学要求适当降低,主要体现在:(1)适当减少了识字量。要求小学阶段“学会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2)适当降低了作文要求。(3)适当扩大了汉语拼音功能,教学要求有一定弹性。大纲将汉语拼音的功能,由帮助识字和学习普通话,适当扩大到帮助阅读。汉语拼音教学提出一个基本要求:“能够准确、熟练地拼读音节”和一个较高要求:“有条件的可以逐步做到直呼音节”。从帮助阅读讲,达到直呼音节更为理想。但从教学要求看,做到准确、熟练地拼读就算达到了要求。
  各年级的具体教学要求是从小学阶段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出发设计的。包括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这部大纲各年级教学要求不仅科学、系统,而且更加明确、具体,不仅能看出各项能力的培养在每个年级如何要求,而且能看出各项能力在各个年级是怎样一步一步培养的,较好地体现了语文基本功训练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将对语文教学和检查评估教学效果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3.吸收教学改革的新鲜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前进。
  随着1978年大纲的实施和全国通用教材的使用,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这部大纲有意识地将比较成功的新鲜经验加以吸收,这些经验主要有:(1)正确处理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的关系——旨在加强思想教育的自觉性,更好地体现语文学科进行思想教育的特点。(2)培养自学能力和自学习惯——核心是启发自觉,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使学生由“学会”逐步做到“会学”。(3)语文教学要进行整体改革——要把小学语文教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要有意识地加强教学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纵的方面,要熟悉各个年级、各项语文基本功训练的序列,把握语文训练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横的方面,要加强字词句段篇之间、听说读写之间以及课内和课外之间的联系,形成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训练网络,努力做到教学的整体优化。上述经验,作为“在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个主要问题”写进义务教育大纲之中。
  大纲还十分重视吸收识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等教学行之有效的经验。在识字方面,一是适当吸收“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改实验的经验,发挥汉语拼音帮助阅读的功能,密切识字和阅读的联系,及早地发展学生的语言和思维。二是重视识字,提出“四个结合”的识字原则和方法。在听话、说话方面,专列一节系统阐述听说训练的意义、要求、途径、方法,希冀在教学中努力克服有些地方存在的抓读写和听说一手硬一手软的偏向,从全面提高素质的高度出发,扎扎实实地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在阅读方面,提出“讲读教学要处理好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强调要从整篇课文着眼,加强部分和整体的联系,对千篇一律地搞逐段串讲的教学方法持否定态度。大纲还提出阅读教学的一般过程和方法:“要通过语言文字,指导学生正确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体会思想感情,提高认识,受到思想教育;教师还要指导学生理解语言文字是怎样表达思想感情的,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学习作者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可见,通过语言文字理解内容,受到教育,再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了解作者是怎样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的,经过这样两个环节,才算完成阅读教学的全过程。目前,中高年级的阅读教学缺少后一个环节,读写脱节的情况比较普遍,其后果是不仅学生的阅读能力受到影响,作文能力也难以提高。了解作者是怎样观察事物、怎样表达的,也是阅读教学的任务,这一点应当引起普遍的重视。在作文方面,大纲首先讲到小学生作文的性质,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用自己的话写下来,是习作,这同文学创作是两回事。这是针对一些地方拔高作文要求的情况提出的。在明确作文性质的同时,义务教育大纲适当降低作文要求,目的就是使全体学生通过扎扎实实的作文训练,都能够达到基本的作文要求,大面积提高作文教学质量。大纲还指出“作文训练的方式应当灵活多样”,“要鼓励学生多动笔”。意思是说,作文能力的养成需要一定的训练量,只靠每学期几次课堂上的作文练习是不够的,平时要多做片断练习。作文训练的方式不只是命题作文一种,要鼓励学生从自己的生活积累中选择内容、自拟题目作文。大纲还提出“要培养学生修改自己作文的能力”。大纲的上述论述,对于端正对作文教学的认识,改进作文教学的方法,改变普遍存在的“作文难”的状况,大面积提高作文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
  ①蒋仲仁:《语文教学三十年》。
  ②③《近年来各方面对小学汉语教学和语文教材中的练习课的意见》油印稿。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小学语法教学问题的答复(57)小教?字第51号》。
  ⑤叶圣陶:《大力研究语文教学,尽快改进语文教学》。

  三、关于教学目的、教学要求的比较研究

  (一)关于教学目的
  教学目的是通过小学阶段的语文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教学目的表述得是否准确、完整,对语文教学关系极大。建国以来五部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其叙述内容的演变,反映了对学科性质认识的逐步深化,对教学目标认识的逐渐全面,对教学指导思想的逐渐明确和端正。
  语文学科的教学目的,应当包括三个方面:学科特定的教学目的,即语言文字训练方面的目标;思想教育目标;一般发展方面的目标。这三个方面的教学目的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提出来的。义务教育教学大纲对教学目的的表述最完整。1956年和1963年大纲,只提出了语言文字训练方面的教学目的。1963年大纲为了突出培养阅读、写作能力,未提听话和说话能力的培养,致使学科特定的教学目的也未表述完整。1978年大纲的教学目的,缺了一般发展方面。1987年大纲,既提出培养语文能力,又提出培养学习习惯,开始注意到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义务教育大纲更进了一步,在一般发展方面,不仅提出“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而且提出“发展学生的智力”。这部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明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目标,并讲清了三者辩证统一的关系,使语文教学三个方面的目的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从语言文字训练方面看,建国以来的五部教学大纲,都将其作为教学目的的核心问题加以阐述。尽管表述的方式不尽相同,但都突出强调了语文教学要发展儿童的语言,培养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学习语文知识,培养语文能力,只有语文学科独担此任。但是,我们认真研究几部大纲的教学目的就会发现,对语言文字训练方面的规定各不相同。其中,义务教育大纲表述得比较准确:通过“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途径,达到“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的目的。“理解”,包括听和读;“运用”,包括说和写。“初步的”,没有拔高要求,比较符合教学实际。1963年和1978年大纲,只讲了培养读写能力,未提培养听说能力,显然不够全面。1978年和1987年大纲,把识字能力和读写等能力并提,显然不够科学。识字是小学阶段的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是阅读和作文的基础。但和读写相比,它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因此,不宜把识字作为目的之一和阅读、作文等并提。
  从思想教育方面看,除1963年大纲外,其他四部大纲对在语文教学中进行思想教育都比较重视。1963年大纲是以选文的思想内容的形式来反映思想教育内容的,而在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中,只谈语文未谈其他。教学目的不提思想教学目的是不全面的。1956年大纲,在教学目的中只讲了学科特定目的,但在教学任务中,明确提出五个方面的思想教育任务,分条列出,非常鲜明。1978年大纲,在教学目的的前面,强调:“小学语文教学必须重视从小培养学生的无产阶级世界观。这个指导思想,要体现在整个小学语文教学之中。”虽然,对思想教育是十分重视的,但提法比较笼统,教师在贯彻中难以把握。1987年和义务教育两部大纲,不仅在教学目的中规定要在语文训练的过程中进行思想教育,而且在教学要求中具体讲清进行哪些方面的教育。就义务教育大纲来说,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的启蒙教育,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和美育。
  从一般发展方面看,受研究水平的制约,前三部大纲均未涉及这个方面。1987年大纲开始把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写进教学目的。义务教育大纲,在教学目的中又进一步提出“发展学生的智力”;在教学要求中还提出“锻炼观察、思维、想象、记忆的能力”“养成良好的意志品格”。一般发展问题在教学大纲中的逐渐被重视,是对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逐渐深化的结果,也是吸收新鲜的教学实践经验的结果。

  (二)关于教学要求
  教学要求是教学应当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小学阶段的总要求和各年级的具体教学要求。教学要求是否全面、具体、符合教学实际,不仅关系到对教学能否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而且关系到我国语文教育的水平。和教学目的相对应,小学阶段的教学要求,也应包括语言文字训练、思想教育和一般发展三个方面。但是,建国以来的五部小学语文大纲,只有后两部大纲讲得比较全面。1956年大纲的教学要求就前两个方面作出规定。1963年和1978年大纲,只提出了语言文字训练方面的要求。1987年和义务教育这两部大纲的教学要求提得比较全面。要通过对大纲的反复学习和宣传,全面认识和达到教学要求,以保证教学目的的全面实现。下面仅从语言文字训练方面,对几部大纲的要求作一粗略的比较、分析。
  关于汉语拼音。1957年公布《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开始教学汉语拼音,1963年开始在大纲中提出汉语拼音的教学要求。总的说,汉语拼音的功能逐步扩大,教学要求逐渐提高。1963年大纲仅把汉语拼音“作为识字的辅助工具”,1978年大纲适当扩大功能,提高要求,提出“帮助识字和学习普通话”。和后两部大纲比较,这两部大纲提出的汉语拼音教学要求是比较低的。1987年大纲和义务教育大纲进一步扩大汉语拼音的功能,提出“帮助识字、阅读和学习普通话”。为什么提出利用汉语拼音帮助阅读?这是因为,在低年级怎样解决“学汉语”和“识汉字”的矛盾,即儿童入学后,又能识字,又能使语言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发展,是一个长期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以往的教学往往是重视了识字,中断了语言的发展。因为,学生识字很少,难以阅读。于是,出现了“集中识字”、“分散识字”等多种实验,试图通过集中一段时间识字或加大每篇课文识字密度的办法,尽早突破识字关,利用汉字进行阅读。1982年又出现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这项实验从提高汉语拼音教学要求入手,发挥拼音的多功能作用,使儿童在入学不久,就能借助拼音阅读,同时在阅读中识字,为解决“识汉字”和“学汉语”的矛盾,提供了新鲜经验。1987年大纲,特别是义务教育大纲,受上述教改实验的启发,适当提高汉语拼音教学要求,提出一般要求——“能够准确、熟练地拼读音节”和较高要求——“有条件的可以逐步做到直呼音节”。汉语拼音教学要求的适当提高,是为了尽早帮助阅读——由开始阅读纯拼音句群、短文,到阅读注音课文、读物。学生尽早阅读,有利于语言的发展。
  关于识字、写字。小学阶段的识字量,五部大纲基本呈递减的趋势。义务教育大纲要求小学阶段学会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这个结论是建立在科学研究之上的。我国有关部门分别做过研究,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2500个常用字在各类书报刊物中的覆盖率达98%以上。这说明2500字可以基本满足小学生读写的需要。另外,义务教育大纲强调教给识字方法,培养识字能力,鼓励学生在课内外阅读中主动识字,学生的识字能力会有所增强,识字数量会超过2500个。另外,适当减少识字量,可以使低年级教师有可能拿出比较多的时间指导阅读和说话、写话,扎扎实实进行词和句的训练,给学生打下比较全面的语文基础,为向中年级过渡创造条件,还可以减轻识字教学的压力,减轻低年级师生的课业负担。
  关于听话、说话。自从“国语”改为“语文”,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听说训练的重要性。所以,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大纲就提出了培养听说能力的要求。但由于当时还没有形成语文教育工作者的共识,加上情况多变,听说训练并未在语文教学中得到落实。1963年大纲把侧重点放在培养读写能力上,强调多读多写,对听说训练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在大纲中没有提出听说训练的要求,不能不说是一个失误。1978年大纲重新提出听说训练的要求,但由于粉碎“四人帮”以后,语文教学百废待兴,听说训练一时难以提到日程上来。真正对听说训练有较高的认识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研究,还是近几年的事。1987年大纲写进一段文字,主要是强调听说训练的重要性,希望引起广大教师的重视。义务教育大纲进了一大步,单列一节讲“听话、说话”,不仅强调了听说训练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地位,训练的意义、目的要求,而且指出了训练的途径和方法。加强、落实听说训练,一要靠提高认识;二要靠提供训练材料,保证训练时间;三要靠改进成绩考查办法,把听说能力作为成绩考查必考的方面。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听说训练一定会逐渐得到加强,学生的听说能力一定会逐渐有所提高。
  关于阅读。阅读课占语文课的百分之六七十,阅读训练是综合性很强的语文基本功训练。因此,阅读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历次大纲都在阅读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1956年大纲,从理解程度和阅读方式两个方面提出要求。就理解程度,大纲提出:“能够阅读程度适合的书籍、报刊和文件,了解读物内容,领会读物的基本思想。”就阅读方式,大纲提出:“能够用普通话朗读,能够扼要复述。”1963年大纲主要从阅读方式上提出“流利地诵读课文,并且能够背诵教师指定的一部分课文”的要求。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三部大纲,适当提高了阅读教学的要求。1978年大纲,在理解程度方面提出:“理解主要内容,有初步的分析能力。”即能通过初步的分析,抓住读物的主要内容,这样的要求显然要比前两部大纲要高。1987年大纲提出:“正确理解主要内容,有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义务教育大纲提出:“理解主要内容,领会中心思想。”可见,大纲对理解程度的要求是逐渐提高的。
  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是阅读能力的一个标志,是发展思维的一个重要方面,在阅读训练中要重视分析概括能力的培养。低年级主要结合词句训练进行,会辨词义、比较句意,这有助于培养分析能力;中年级可结合段的训练进行,理解自然段,了解句与句的联系,句与自然段的联系,知道一个自然段主要讲的是什么,这是在进行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的训练;高年级可侧重结合篇的训练进行分段、归纳段意的训练,抓住课文主要内容的训练乃至概括中心思想的训练,这是在进一步培养分析概括能力。
  1987年大纲和义务教育大纲,除了从理解程度和阅读方式上提出教学要求外,还分别从培养独立阅读的能力、良好的阅读习惯以及阅读速度等方面提出教学要求。培养独立阅读的能力和习惯,既是阅读教学的要求,又是阅读教学的目的,抓住了这两点,就抓住了阅读教学的根本。尽管1956年大纲已经提出培养儿童独立地自觉地阅读的能力,但并没有落实。这部大纲和1963年大纲都强调阅读教学要“以教师的讲解为主导”,其结果造成持续多年的“先生讲,学生听”的局面,教师的讲解挤占了学生诵读、思考的时间,独立阅读能力难以形成。1963年大纲进了一步,强调能力的获得要靠严格的训练,反复强调多读多练,但由于未能从教学思想上解决问题,教师“满堂灌”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近年来,随着对培养阅读能力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随着对叶老“教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讲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等教学思想的研究和实践,培养独立阅读能力和习惯已成为一种大趋势,成为许多教师改进阅读教学的方向和不断追求的理想境界。此外,义务教育大纲提出阅读要有一定的速度,这是时代的要求。我们在阅读教学中不仅要培养学生精读的能力,而且要培养学生速读的能力。
  总之,建国以来的几部大纲,在阅读方面的教学要求是逐渐明确、逐步提高的。义务教育小语大纲的阅读教学要求包括理解程度、阅读方式(朗读、默读、背诵、复述)、阅读能力、阅读习惯等几个方面,就比较周全了。
  关于作文。作文是学生认识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体现,和阅读一样,也是一项综合训练。培养作文能力是小学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历次大纲都审慎地提出作文教学的要求。
  从五部大纲的情况看,作文要求大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掌握的文体以及作文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就文体来说,1956年大纲提得比较宽泛:“能够写短篇的文章,能够写工作和生活需要用的文件。”这个要求比较注重作文的实用性,但要求偏高。1963年大纲要求“会写一般的记叙文和应用文”,这个要求比较切合实际。在小学生需掌握的文体方面,以后三部大纲延续了上述两种文体的提法,但对记叙文的要求有所不同,1963年和义务教育大纲基本一致:1963年大纲要求会写“一般的记叙文”,义务教育大纲要求会写“简单的记叙文”。而1978年和1987年大纲要求较高,提出“会写简短的记叙文”。不言而喻,“简短”较之“简单”,要求高出不少。
  就具体的作文要求来说,1956年和1963年大纲,分别要求做到“有内容,有条理”和“语句通顺,注意不写错别字,会用标点符号”,这些要求比较适宜,学生是可以达到的。1978年大纲,提高了要求,要求“做到思想健康,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条理清楚,语句通顺,书写工整,注意不写错别字,会用常用的标点符号”。1987年大纲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详略得当”的要求。其中,思想健康,内容具体,语句通顺,书写工整等是基本要求,应当做到。而中心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等要求,小学生难以做到。义务教育大纲适当降低作文要求,把“中心明确”,“条理清楚”改为“有中心,有条理”,删去“详略得当”的要求。实际上,小学生作文,做到内容真实具体,语句完整通顺,就基本上达到要求。在此基础上,作文能围绕一个意思来写,写的时候先说什么,再说什么,要有个次序,逐步做到有中心,有条理,就达到小学阶段的作文要求。如果要求过高,只能会使多数学生望而生畏,挫伤广大学生作文的积极性,欲速则不达。
  综上所述,语言文字训练方面的教学要求,义务教育大纲和前四部大纲相比,可以概括为“两升两降两持平”。两升:汉语拼音和阅读教学要求有所提高;两降:适当减少识字量,适当降低作文要求;两持平:指听话和说话教学要求持平。经过比较不难看出,义务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提出的语言文字训练的要求比较全面、准确,符合教学实际,将对教学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四、关于教学内容的比较研究
  建国以来的五部教学大纲,都用较多的篇幅阐述了语文教学的内容,且教学内容有相对的稳定性,识字、写字、阅读、作文一直是基本的教学内容。
  1956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汉语教学。
  该大纲在学习苏联、加强语言规律的学习的思想指导下,汉语教学要求高,内容多,可以说是“空前绝后”。1956年大纲规定:“汉语教学的内容,依照语言科学本身的系统应该是语音、词汇、语法、文字、标点符号五项。”大纲不仅分别就上述五项详述教学内容,而且专列“教学大纲”一章,分学年分项规定了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譬如汉语,第一到第六学年分别教学什么一一列出,非常详细。汉语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但在小学阶段学习哪些,怎样学习,很值得研究。1956年大纲的贡献之一是在语文教学的科学化上(主要是汉语教学)迈出了一步。但要求过高、过于系统,严重脱离了小学语文教学实际。实践证明,这套做法在教学中不大行得通。所以,以后的几部大纲不再将汉语教学内容单列,而是在读写实践中,在掌握大量语言材料的基础上,通过语言的实践练习,引导学生懂得一些语言规律。小学语文教学不再系统地讲汉语知识,不出现名词术语,系统的知识留待中学去讲。教学实验证明,并没有因为未系统地讲汉语知识而使学生的读写遇到障碍。这样做,降低了难度,节省了时间,保证了识字、写字、阅读、作文等项教学任务的完成,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1963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加强练习。
  该大纲第一次把“练习”作为教学内容写进大纲。指出:“语文教学要进行大量的练习作业,才能使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逐步提高。”大纲具体提示了练习的内容和形式,并明确规定:“小学阶段不要系统地教语法知识,要让学生从实际运用中领会必要的用词造句的规则。”“练习编在课本里,有课文后的练习,有单元后的练习。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语文教学主要的不是使学生得到一些语文知识,而是获得较强的语文能力。能力的获得只能靠训练,而多种多样的语文练习是训练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手段。1963年大纲把练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加以规定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从此,练习越来越受到教材编者和广大语文教师的重视,使之成为教材和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培养语文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保证。加强练习,是受到传统语文教学思想——多读多练的启发提出来的。可见,批判继承传统的语文教学思想,古为今用,和吸收现代先进的教学思想是不矛盾的。
  在教学内容上,1963年大纲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一章中,分列各册语文教材的篇目,使人读后对小学阶段所学内容一目了然,同时兼有资料的价值。这是1963年大纲所特有的。教学内容是教学大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有条件,在今后编制的大纲中应尽量收入教材篇目。
  1978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安排了基础训练。
  “基础训练”是该大纲的创造,它是根据语文教学的实质是语文基本功训练的指导思想,在每组课文之后有计划地安排语文综合训练。它的内容与本组课文有一定的联系,但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它的编排自成体系,横的方面注意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各项语文基本功之间的联系,纵的方面注意各项基本功自身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训练体系。
  “基础训练”较之“练习”前进了一步。“练习”有一定的综合性,但还未形成系统,内容的安排随意性较大,从质和量上都难以保证训练的效果。“基础训练”的最大特点是自成系统,无论是识字、写字、阅读、说话、作文,也无论是词、句、段、篇、标点符号,每项基本功训练都有周密的安排,减少了随意性,体现了科学性和渐进性。它从质和量上基本上保证了训练效果,配合课堂教学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各项语文能力。
  1978年大纲在讲教学内容之前,于“教学目的和要求”之后,单列一章讲“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教学内容体现在教材之中,先讲教材和编排原则及方法,再讲教学内容似乎更顺当一些。更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刚刚粉碎“四人帮”,终于结束了全国小学语文教材一片混乱的局面,开始着手编写全国通用的小学语文教材,既有可能又有必要对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作出规定。这些编排原则和方法有不少创见,至今对全国各家教材的编写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1987年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开始重视听说训练。
  这部大纲是在1978年大纲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从增加的部分看,最重要的一点是,就听说训练在“努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一章中增写了一段话,强调要认识听说训练的重要性,加强听话和说话的指导与训练,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虽然这只是临时性的补救措施,由于广大教师逐步感到听说训练的重要,把训练听说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加强了听说的教学与研究,各地的听说教学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粉碎“四人帮”以后,一方面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使用全国通用教材,一方面教学改革空前活跃,多套实验教材应运而生。考虑到在教材编写方面出现的这一新情况,1987年大纲将“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由第二章移至第六章,有意识地加以淡化,意思是这些编排原则和方法只供各家教材编写单位参考,并不是必须恪守的原则。
  义务教育大纲的突出之点是加强听说训练,重视语文课外活动以及把思想教育内容写进大纲。大纲“教学内容和教学提示”一章包括两个方面:“语言文字训练方面”和“思想教育方面”。其中,语言文字训练的内容,既注意相对稳定,又注意针对教学的发展,对一些教学内容或加以突出或强调。如,汉语拼音教学单列出来且讲得比较具体;阅读教学突出了对段的理解;作文教学强调中年级侧重进行片断训练,把培养修改自己作文的能力列入教学内容等。更值得注意的是,大纲把“听话、说话”专列一节加以阐述,把其摆在与“阅读”“作文”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至此,听话、说话得到正名:它是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它有自身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它不仅写进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之中,而且作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教学内容并列。叶老听、说、读、写宜并重的思想终于开始得到实现,建国初期将“国语”改为“语文”的初衷终于有所体现。
  这部大纲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认为“课外活动是语文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用一章的篇幅讲课外活动的意义作用、内容形式等,并着重阐述了课外阅读问题。这是根据新的课程计划有关活动课程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精神增写的。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课外活动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和课堂教学的关系将越来越密切,二者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使语文教学成为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开放的系统,使语文教学的内容、形式、教法会有许多变化,使语文教学质量有进一步的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这部大纲还有一点比较突出,即第一次在大纲中比较明确、具体地提出具有学科特点的思想教育内容。这是加强语文教学思想教育的一项措施,是学科性质在教学内容上的具体体现。大纲从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以及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美育等方面规定了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这将有助于发挥语文学科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作用。
  为了适应义务教育教材“要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的新情况,使大纲既能成为编写教材的依据,又不束缚编者的手脚,义务教育大纲删去了“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一章,以鼓励编出不同体系、不同风格的小学语文教材。

  五、关于教学思想、教学方法的比较研究
  让我们透过建国以来几部大纲有关教学方法的提示,来了解一下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思想的进步。

  (一)关于识字、写字
  “文革”前的两部大纲着眼点在识字的数量和用反复练写的办法巩固识字上。1956年大纲规定,一二年级的阅读教学以识字为重点,在两年里要集中教会学生认识1500个常用汉字,以便使阅读教材“不致处处受生字的限制”。大纲还提出:“识字的巩固主要是靠多次的反复。”这种反复,一是力争在课文里多次复现,二是多次进行书写练习。至于培养学生的识字能力,大纲不大重视,一个例证是查字典的训练到高年级才开始进行。大纲规定“从第四学年起要教儿童翻字典或词典,靠字典或词典来认识生字”。1963年大纲贯穿了一个传统的、朴素的教学思想——多读多练。提出包括识字在内的各种基本训练都要在多读多练的实践中反复进行。具体到识字、写字,大纲要求“每教一个字,都要让学生尽可能多写几遍,不仅眼到,而且手到。课内写,课外写,从多写达到熟练”。大纲把“多写”作为巩固识字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手段。这种认识影响深远,至今许多地方、许多班级仍然靠大量的、重复的、机械的抄写或默写,靠追求写字的数量来巩固识字。这样做的害处很多:由于每次写字数量太多,根本无法保证质量,写字质量差,没有好的写字姿势和写字习惯已成为比较普遍的问题;大量机械抄写的作业,挤占了学生课外阅读的时间,限制了学生个性发展,不利于发展智力;使学生由对作业的厌倦,进而丧失学习语文的兴趣等等。1963年大纲要求三年级才开始教学生查字典,说明对培养识字能力的问题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文革”后的三部大纲,不仅重视识字的数量,更重视识字的质量,把“教给识字方法,培养识字能力”的问题摆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1978年大纲明确提出“识字教学要改进方法,提高质量”。要根据三个规律(认识事物的规律、学习语文的规律和汉字本身的规律)“教给学生识字方法,培养识字能力”。要在识字教学中做到两个结合(音、形、义结合,学和用结合)。把识字教学逐步引向在规律的指导下教给方法、培养能力的轨道上来。要想使学生具有独立识字的能力,必须学会查字典并养成查字典的习惯。因此,该大纲指出:“教给学生查字典是培养语文自学能力的重要措施,必须认真对待。要使学生及早学会音序查字法和部首查字法。”并作出规定:二年级开始练习查字典,上学期学习音序查字法,下学期学习部首查字法。查字典的训练,比1963年大纲提早了一年,比1956年大纲提早了两年。二年级开始学习查字典,是完全可能的。学生已有一年的识字训练,掌握了汉语拼音,能借助拼音读出生字的字音;学会了笔画名称、笔顺规则、常见的偏旁部首和一些构字率高的独体字,为利用偏旁部首和独体字等较大部件识记字形创造了条件,另外,学生阅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识字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这时开始训练查字典是非常及时的。
  九年义务教育大纲吸收前几部大纲的优点,特别是吸收了近年来识字教学的经验,提出了更加完整、更加符合教学实际的识字教学原则和方法,概括为“四个结合”:“要在语言环境中教识字,把字的音、形、义结合起来;要注意引导学生通过观察图画和实物,联系生活实际识字,把识字和认识事物结合起来;学过的字力求在语言训练中反复运用,把识字和听说读写结合起来;在识字的过程中重视写字的指导,把识字和写字结合起来。”
  “在语言环境中教识字”是识字教学的重要原则和方法。在语言环境中识字,就是在识词中识字,在学句中识字,在阅读中识字,使识字结合一定的语言环境进行,而不是离开语言环境孤零零地识字。这个问题,在制订1978年大纲的时意识到了,但还没有明确地提出来。根据这个大纲编写的通用教材,采取多种形式编排识字,为在语文环境中识字提供了条件。近十多年来,识字教学创造了许多经验,在语言环境中识字是比较成熟的经验之一。目前,全国的识字教学尽管有多种流派,但是“在语言环境中识字”已经被各家所接受,成为共同遵循的一条原则。汉字是音、形、义的统一体。在语言环境中识字,有助于建立字的音、形、义之间的牢固联系,准确理解字(词)义,提高识字、学词的质量。在语言环境中通过学词、学句识字,多义字等难以确定意思的,字(词)义变得容易确定了;难懂的字词变得比较通俗易懂了;意思比较抽象的字词变得比较具体了。学生理解了字义,有助于记音、析形,从音、形、义的结合上,从整体上掌握字词,将学过的字词变成积极词汇,不断在口头和书面语言中运用。
  加强识字同客观事物的联系,有助于建立词的概念,牢固地掌握字词,还有助于丰富知识,提高认识事物的能力。客观事物包括图画、实物,也包括已有的生活经验。识字时,引导学生观察图画、实物或联系生活经验,就在字词与意思之间架起了认识的桥梁,从而易于理解字词的意思,易于建立音、形、义之间的联系,提高识字效率。
  识字是手段,识字为了读写。因此,要尽早地把识得的字用于读写,这既能巩固识字,又能促进读写能力的提高。
  写字是识字训练的一部分,又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功训练。义务教育大纲进一步强调写字训练的重要性,把写字上升到“对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起着重要作用”的高度来认识。因此,在识字教学中一定要重视写字的指导。要教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和怎样执笔、运笔,使学生掌握汉字各种笔画、结构的书写方法,由学写铅笔字到学写钢笔字、毛笔字,把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并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每次写字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要在每节识字课上都安排指导和练习写字的环节,使写字训练经常化。
  如果识字教学认真贯彻“四个结合”的原则,就一定能收到省时高效,即识了字又培养起识字能力的效果。

  (二)关于阅读教学
  阅读教学是语文教学中最重要的部分,对阅读教学方法的提示,是历次大纲必不可少的内容。
  1956年大纲提出:“阅读教学的进行采取讲读法。”讲读法一般包括下列教学步骤:1.准备谈话。目的在于引起学生对课文的兴趣,作好深入理解课文内容的心理准备。2.阅读与讲解。低年级依自然段的顺序,中高年级依结构段的顺序,通过逐段的分析讲解和阅读,理解课文内容。其间,要进行词汇教学,句的教学,要进行朗读和默读,中高年级还要分段、归纳段落大意等等。这是讲读法的核心部分。3.复习性阅读。是在理解基础上的多种形式的读的训练。4.背诵或复述。目的是使学生进一步理解课文,提高语言能力。5.总结谈话。或概括课文的思想内容,或归纳语文知识,或总结课文的写法,起到系统和强化的作用。照理讲读法应包括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阅读、思考。但由于大纲规定“讲读的基本特点在于阅读教学的一切活动都要以教师的讲解为主导”,加上传统教学方法根深蒂固的影响,致使阅读教学逐渐形成“先生讲,学生听”,教师灌输,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局面。
  1963年大纲有了一些进步。尽管大纲仍然十分强调教师讲解的作用,提出“讲读教学必须把课文讲解清楚”,但是指出:“讲读教学包括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活动,一方面是教师的讲解和指导,一方面是学生的诵读和练习。”而且这部大纲在教学法方面贯穿了“多读多练”的基本思想。这些对于扭转讲读教学“满堂灌”——用教师的讲解代替学生的阅读、理解的局面,起一定的作用。
  粉碎“四人帮”以后,教学思想发生很大的变化,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问题突出出来。1978年大纲明确指出:“阅读教学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看书报的能力和认真阅读的习惯。”教师的讲解不再是理解课文唯一的或者是最重要的手段。教师的讲解要为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阅读习惯服务。大纲赋予讲解课文以新的含义:“讲解课文时,教师要指导学生自觉地通过语言文字,正确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并在理解思想内容的基础上,指导学生逐步学会怎样看书和作文。”这里教师的讲解,主要起指导作用,引路作用。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不是来自教师讲解的现成的结论,而是在教师指导下自觉获得的;学生通过阅读一篇篇课文,不仅理解了课文内容,而且逐步学会怎样阅读和作文。
  1987年大纲更进了一步,在阅读教学一章明确指出“要善于指导学生读懂课文”,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动性体现得更为明显。大纲还对三种不同类型课文的教学方法分别作了提示。对讲读课文,要求是:从语言文字入手,理解内容,学习表达;提出了不同年级、不同课文要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对阅读课文,提出“教师要着重指导学生运用从讲读课中学到的学习方法进行阅读”,自学的比重要大一些,教师的指导由理解内容向指导阅读方法倾斜。对独立阅读课文,“教师要放手让学生自己去阅读,读后适当检查阅读效果”,此类课文,相当于把课外阅读材料拿到课上来阅读,好处是整齐划一,便于指导,教师的作用只是提出阅读要求和检查阅读效果。三种不同类型的课文,提出三种不同的教学要求,三种不同的教学方法,体现了逐步培养学生独立阅读能力的过程。
  此外,这部大纲在前两部大纲重视词汇教学的基础上,提出“要重视句子的教学”。理解词句,体会作者遣词造句的妙处,达到运用词句,是低年级讲读教学的重点,也是整个小学阶段讲读教学都必须重视的重要内容。因为理解词句是理解段篇的基础;学习遣词造句是学写片断乃至学写整篇文章的基础。大纲的有关提示,对教师在讲读教学中重视词和句的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九年义务教育大纲进一步指出:“阅读教学要着眼于逐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学生在阅读实践中学习独立思考,学习怎样读书。”这里抓住了自学能力、独立阅读能力的核心——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为阅读教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这部大纲对阅读教学的另一个贡献是具体阐述了“讲读课文要处理好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大纲吸收了讲读教学的成功经验,指出:“一般地说,可以按照由整体到部分再到整体的顺序进行教学。要从整体着眼,进行词、句、段的教学。要注意各个部分的内在联系,每个部分和整篇课文的内在联系,使学生对整篇课文有比较完整、深刻的理解。”这段话讲了四个意思:1.讲读课文的一般顺序。即先带领学生通读全文,了解大意;再一部分一部分地或有重点地理解课文;最后统观全篇,对整篇课文有个比较完整、深刻的认识。这也是阅读一篇文章的大体步骤。2.要从整篇课文着眼。一般不要一上来就逐段讲读,更不要一上来孤零零地抓词和句的理解,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从整体出发理解词、句、段,理解词、句、段要为理解整篇课文服务。3.要加强部分和整体的联系。一个是要注意部分与部分之间的联系,避免割裂;一个是要注意每个部分和整篇课文的联系,把部分放到整体中去理解。这样,对每一部分的意义、作用会看得更清楚,对整篇课文会理解得更深刻。4.两个“整体”有质的不同。前一个“整体”,只要求粗知课文大意,要求不宜高,后一个“整体”,应能抓住课文主要内容,掌握课文中心,从思想内容到语言表达对全篇课文都应有较深的理解。两个“整体”,体现了理解和认识的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由粗浅的理解到比较深刻的理解,由感性的表面的认识到理性的本质的认识。需要指出的是,整体-部分-整体的讲读教学的顺序,只适用于一般情况,教师应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同体裁的课文,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还应当指出的是,义务教育大纲在重视词和句的教学的前提下,提出段的教学的概念,阐述了段的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这将有助于“段”这一阅读教学重点的加强,有助于学生的阅读能力得到切实的培养。段的教学,承前——理解词句,启后——理解篇章,是阅读教学的重要内容。以前,只讲字、词、句、篇,实际上由句到篇,超越了一个重要阶段——对段的理解。学生分段、归纳段意有困难,抓不住主要内容;写不出有内容、有条理的片断和短文,同教学中忽视段的训练不无关系。段的教学主要包括:认识自然段,理解自然段的主要意思;知道这个主要意思是按怎样的顺序叙述的;了解自然段之间的关系,懂得有时候几段话合起来讲一个大的意思,成为一个大段。从广义上说,分段、归纳段意也可属段的教学的范畴,实际上已进入篇的教学的阶段。自然段是组成一篇文章的结构单位。如果学生学会理解自然段:由读懂每句话到读懂一段话,并抓住主要意思;能够了解自然段的层次结构,并了解自然段之间的关系,那么就为理解整篇课文打下了基础。因此,从二年级下学期开始就要注意理解自然段的教学。中年级把段的教学作为重点,切实培养学生理解“段”的能力,就为篇的教学创造了条件。

  (三)关于汉语教学
  在建国以来的五部教学大纲中,把汉语教学单列,作为和识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并列的一项教学内容,只有1956年大纲。这部大纲提出,发展儿童语言的工作是从两方面来进行的:一是教儿童从语言的丰富的表现方面学习(主要指读写);一是教儿童从语言的规律方面学习(主要指汉语)。大纲强调按照汉语本身的系统进行汉语教学,并就汉语教学的内容和方法作了具体提示。总的思路是,汉语教学凭借足够的语言材料,从语言材料中概括出一些基本的语言规律,让学生认识这些语言规律,并且用这些规律指导自己的语言实践。小学汉语教学的主要方式是练习,通过练习来认识和运用语言规律。在指导练习时,经常用到的是观察比较的方法,分析综合的方法。比如,分辨汉字结构的异同要用观察比较的方法,分析单句、复句的成分要用分析的方法,连词成句、连句成段要用综合的方法等等。1956年大纲对加强汉语教学,努力探索语言教学科学化是有积极意义的。问题在于,脱离了小学教学实际,忽视了儿童年龄特征,教学要求高,教学内容深、难、重,过于追求知识的系统性,结果在教学中行不通。
  1963年大纲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强调加强“双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主张靠多读多练,加强课后作业和单元练习的办法来提高读写能力。练习侧重在拼音、识字、写字和词句训练上,抄写、默写、写段落大意上,以及朗读、默读、背诵、复述上。大纲特别指出:“小学阶段不要系统地教语法知识,要让学生从实际运用中领会必要的用词造句的规则。”这一原则逐渐被广大小学语文教育工作者接受,成为编写教材、进行教学共同遵循的原则。
  1978年大纲增设了基础训练。它是有相对独立性、有自己训练系统的语文综合训练,训练内容以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为主,适当安排了有关语法、修辞的练习,还有意识地安排了一点逻辑训练(如词语逻辑归类、排列句序、段序等)。它一方面认为进行一些语、修、逻的实践练习是必要的,一方面不主张系统地、面面俱到地练习,更反对系统地教汉语知识,也不主张出现名词术语,认为系统地教汉语知识是中学语文的教学任务。对汉语教学的这些想法、做法,特别是加强语文的综合训练,适当进行语、修、逻的实际练习的精神,被九年义务教育小语大纲继承下来。

  (四)关于作文教学
  阅读是理解、吸收,作文是表达、倾吐。作文和阅读一样,是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是要下大力气培养的一种语文能力。建国以来的五部大纲都十分重视作文教学。
  1956年大纲提出作文要口头和书面并重,作文教学“要按从说到写、从述到作的顺序来进行”。这些关于作文教学形式、方法的提示都是十分正确的。不足的是,从1956年大纲的作文教学方法的提示看,没有充分发挥学生作文的积极性、主动性,学生处于“老师出题我作文”的被动地位。另外,提倡教师精批细改,要从逻辑方面、语言方面、书写方面找出优缺点,“重要错误必须把它的原因分析清楚,改正的方法考虑好”。这种一成不变的“学生作文老师改”的做法,不仅加重了教师的负担,而且养成了学生的依赖性。长此下去,非但作文能力提不高,而且容易养成不负责任的不良习惯。
  1978年大纲对作文教学的提示有不小的变化。第一,基于作文是学生思想认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体现的认识。大纲提出“作文教学既要培养学生用词造句、布局谋篇的能力,又要培养学生观察事物、分析事物的能力”。培养后一种能力,要求学生要“多看”——多读书报,多观察事物,多留心周围的事情,进而养成观察的习惯。培养前一种能力,要求学生要“多练”——要增加作文练习的次数,要“调动学生的自觉性,发挥学生的潜力,让学生多动笔,逐步养成爱动笔的习惯”,还要提高作文练习的质量。第二,提出命题作文的“题目要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展开思路;要切合学生的生活实践,使他们有话可说”。尽管大纲在作文形式上仍囿于命题作文一种形式,但开始为学生着想,想到要把题目出到学生的心里,出在学生熟悉的生活范围之中,使他们有内容可写。第三,教师批改作文要鼓励学生的进步。这三个方面的变化,体现了教学思想在开始转变,使学生从被动作文向主动作文的方面转变。
  1987年大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大纲,在调动学生作文积极性上更加重视,“使学生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这两部大纲都提出指导学生作文,要从内容入手。这对于丰富学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认识,扩展作文的内容,解决普遍存在的“作文难”的问题,使学生喜欢作文,主动练习作文有很大的意义。此外,这两部大纲都提出要逐步指导学生学习修改自己的作文,培养修改自己作文的能力。把修改作文的权力还给学生,将有助于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有效地提高作文能力。
  九年义务教育大纲否定了命题作文是作文训练的唯一方式的认识,指出“命题作文是作文训练的一种方式”,主张作文训练的方式应当灵活多样。这不仅是作文方式的改革,而且是教学思想的重大变化。鼓励学生选择自己熟悉的生活,自己拟题作文,使学生禁锢的思想得到解放,可以放开手脚去写,必然会产生说真话、吐真情的好文章,作文能力在这种宽松的训练氛围中必然能得到有效的培养和较快的提高。

  (五)关于教学思想
  “文化大革命”前的两部大纲,没有系统地提出教学思想,但贯穿了一个传统的、基本的教学思想——多读多练。这个原则是对的,但失之笼统。多读,怎么读;多练,怎么练,没有讲得很清楚。尤其可惜的是,由于“教师的讲解为主导”的传统的、落后的认识和做法长期统治着语文教学,多读多练的美好愿望在课堂教学中一直没有实现。多练,只体现在大量的课后作业里,体现在无休止的机械地抄写字词之中,违背了初衷。
  1978年大纲第一次响亮地提出“大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并指出着重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要处理好知识和技能的关系,要重视获得知识,更要重视把知识转化为技能;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凭借三类课文逐步培养自学能力,要养成一系列的自学习惯以保证能力的形成;要废止注入式的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核心是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要正确估计学生的能力,做到因材施教,使不同程度的学生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上述几个方面,核心的问题是知识、智力、能力的关系,是教和学的关系。尽管对这些问题认识得还不很深刻,但是在刚刚粉碎“四人帮”以后,能意识到并且提出这些问题已属难能可贵了。
  明确提出“端正教学思想”,是在1987年大纲中。这部大纲除了重申上述几个问题以外,开始不自觉地运用整体改革的观点指导教学,提出“要处理好教学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要求教师把小学阶段的语文教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既要了解小学语文教学的总要求,又要把握低、中、高各阶段的教学重点,把各年级的教学放到整个小学阶段的教学中去认识,还要注意各个年段教学的连续性,使小学语文教学成为一个分阶段的、彼此衔接的、螺旋式上升的教学过程。此外,还有两个方面体现了整体改革的观点:一个是提出加强听话和说话训练,在以往重视识字、写字、阅读、作文训练的基础上,加强听说训练,使语文教学成为一个完整的训练系统。一个是提出改进成绩考查的方法,在以往重视教学的基础上,重视改进成绩考查的问题,发挥成绩考查促进教学的导向作用。
  九年义务教育大纲,认真总结了以往的教学经验,特别是粉碎“四人帮”以来语文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在大纲中明确提出要“端正教学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并着重指出在教学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正确处理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的关系。这是积四十多年语文教学的经验教训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在教学思想上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不仅要承认语文学科有很强的思想性,而且要自觉地在语文教学中发挥语文学科的思想性,要有意识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当然在语文教学中进行思想教育,不同于思想品德课,要有语文课的特点:即在语言文字训练的过程中,引导学生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体会思想感情,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感染。简言之,只有文道结合,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才能相得益彰。如果文道脱离,必然两败俱伤。正确处理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的关系,是个老问题,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总有其新的内容,新的意义。广大语文教师要不断加深认识并在教学实践中创造这方面的新鲜经验。2.要正确处理传授知识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关系。知识是基础,没有知识,谈不上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知识要靠自觉获得而不是教师灌输。语文教学的目的是培养能力,同时发展智力。智力的核心是思维。在语文教学中,要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用思维的发展带动语言的发展,并谋求语言和思维的统一发展。3.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要教给学习方法,在听说读写实践中逐步培养自学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由“学会”逐步做到“会学”。
  历次大纲关于教学方法和教学思想的提示,涉及很多方面,最重要的是教学思想上的三个问题:1.语文教师的职责是单纯教书,还是既教书又育人,在教书中育人? 2.语文教学是从教师的“教”出发,还是从学生的“学”出发? 3.语文教学是单纯传授知识,还是重在培养能力?
  现代教学质量观提出四条标准:1.知识标准,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2.教育标准,使受教育者受到共产主义思想教育;3.发展标准,本学科的特殊能力和认识事物的能力都得到发展;4.时间标准,不能采用延长时间、加重负担的办法,谋求高质量。用现代教学质量观对语文教学进行反思,不难发现存在的差距,特别是在教学思想上存在的差距,可以看出大纲关于教学思想的提示是符合教学实际的。我们转变教学的指导思想,归结到一点,就是要从对祖国21世纪负责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和“教学的全部目的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思想。并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大力改进语文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叶圣陶先生认为:“上课是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工作,而共同工作的方式该如寻常集会那样的讨论,教师仿佛集会的主席。”这就是说,教学是师生的双边活动,不只是老师的事;在教学中师生是平等的,都有参加“讨论”的份儿,不应只是老师讲,学生听或是老师问,学生答;老师是“集会”的“主席”,负的责任更大,起着关键的作用。学生是来学习的,应居“本位”;教师是来教人的,应为“主导”。具体到语文教学来说,教师应该通过指导学生学习语文,使学生学会做人和学会学习。用叶老的话说,就是“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教”。这就是教学思想的精华,也是语文教学的全部目的。
  要想达到“不需要教”的美好境界,教师就一定要教好,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主导作用发挥得充分还是不充分的标准是什么?主要看是否把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了。怎么调动?比如,在阅读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共同阅读,共同斟酌,随时启发指点,就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启发指点,不仅包括提问、诱导,而且包括示范、讲解。当学生提问不能答、指点不开窍的时候,讲解是完全必要的,不要因为一强调自学就不敢教、不敢讲了。但必须牢记:教和讲的全部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自觉获得语文知识和能力。如果一强调学法就忽视教法,一强调培养自学能力就放任自流,既不符合儿童年龄特征,又违背教学规律,是不可取的。
  要想达到“不需要教”的美好境界,学生就一定要学好,要做到真正以学生为“本位”。语文是工具学科,掌握工具靠训练。要想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就一定要让学生进行听说读写的实践。因此可以说,没有学生充分阅读的课不是好的阅读课,没有学生充分练笔的课不是好的作文课,没有学生独立思考的课不是好的语文课。语文课应当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听、说、读、写、思,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学生的语言和思维,培养语文能力。
  至于教学方法,应当提倡百花齐放。凡是省时高效的就是好方法。每堂语文课都要明确目的性,克服随意性,要剔除教学中形式主义的东西,把教学搞得生动活泼,讲求实效,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讲解和提问,加强在启发引导下的阅读和思考,加强学生自己动脑、动口、动手的实践环节,把语文课真正上成语文基本功的训练课。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这是关系到祖国前途的大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巨大的育人工程。我们全体语文教师一定要努力转变教学思想,要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还要做到三个转变: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变着眼于淘汰为着眼于合格,变面向部分学生为面向全体学生,通过语文教学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切切实实做好打基础的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精神,并在大纲的指导下,不断改进教学和教研工作,争取语文教学质量有个大面积的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普遍得到培养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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