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古代也是受人敬重的职业。
先秦时期,把教师称为“师傅”,可见人们对教师的敬重程度。如今在高等学府授予教师以“教授”、“讲师”“助教”等职称,是根据所担任的教学工作和专业水平授予的,而这几种称谓在古代都有。
“教授”原为学官称谓,自宋始于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均设“教授”以传授学业。对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的教师称“讲师”、“助教”为国子监教师的称呼,协助国子博士传授儒学经学。
“博士”之称源于战国,至宋唐时期,各专业学校更有“律学”、“算学”、“书学”博士之分。先秦至汉代有称教师为“师资”的。
汉代还称太学教师为“学官”,也叫校官。“老师”之称始于宋代,时为地方小学教师的称词。明朝人选翰林院进士之师称“教习”,至清末学堂兴起,教师仍用其名。
“先生”是自先秦至今对教师的尊称。明朝政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掌教育生员,其副职皆称“训导”。可见这里的“教授”、“学正”、“教谕”已有针对教师不同地位,资历的含义了。
到了现在,教师的称谓保留最普遍的要数“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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