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篇用第一人称写的习作里。有这样一段文字:
……老师双提了个问题。我又没有答出来,我恨自己为什么昨天不复习。“你还没有复习过吗?”老师问。我点了点头。“为什么不复习呢?是身体不舒服吗?”同学们的眼光都转向我,我低下头,脸一下红到耳根,不知说什么好……
这节文字写得比较生动,但也有个明显的缺点,脸红到耳根,“我”自己怎能看得见呢?这不合情理。如果把“脸红”改成“脸热”,从自我感觉上去写,就合乎情理了。
很多同学写作文。都喜欢用第一人称,这可以理解。用第一人称写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容易给读者以真切之感。这正是第一人称的优点。但应该了解,它也有局限性,除了上面提到的不能直接写“我”的面貌神态外,也不能写别人的心理活动。道理嘛,很清楚,别人的想什么,“我”怎能知道呢?如果要写别人的心理活动,也只能冠以“大概”、“也许”之类的字眼,以表明的猜测。
此外,运用第一人称由于爱“我”的见闻的限制,也不能把“我”见闻以外的人或事写到文章里去。因此,如果我们要记叙牵涉人物较多而又较复杂的事件时,一般还是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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