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兵役制度
在世界第二次大战以前实行平时单一募兵制。战时征募混合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先实行征募混合制,后改为单一募兵制(又称志愿兵役制)。目前,美国平时仍然实行募兵制。凡年满17至35周岁的男女,经智力测验和身体检查合格者,均可志愿入伍。志愿服现役的年限根据本人与军方签订的合同而定。第一次入伍的兵最低服役期为4年,核动力、电子等技术复杂的专业士兵服役期间为6年。与军方签订首次入伍合同的士兵称为“一期兵”。第一期服役期满后,可继续签订合同,延长服役年限2至20年以上,最长可达30年。凡再次签订服役合同的,统称为“职业兵”。美军士兵多数为“职业兵”,“一期兵”期满如不想继续服现役可退役或转服预备役,“职业兵”最高服役年限为:中士20年,上士23年,三级军士长为26年,二级军士长为28年,一级军士长为30年。凡超过年限不能晋升者则退役。军士长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岁。
英国兵役制度
现行兵役制为募兵制,服役期长短按本人与军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分为3、6、9、12、15年,士兵最高服役年限为22年。
法国兵役制度
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募兵制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陆、海、空军服役期均为1年。志愿兵服役期的长短由本人与军方签订的合同而定。一般为1.5年、2年、3年、4年、5年等。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合同服役,服役时间可达15年,技术兵可达25年。志愿兵在海、空军中占75%,在陆军中占25%。
日本兵役制度
现行兵役制度为募兵制。上等兵、一、二、三等兵的任用期,陆上自卫队2年,海上、航空自卫队3年。服役期满后,不论哪一军种,均可申请继续服役。与其他采用募兵制的国家相比,日本一个显著的不同是政府把兵役制视为违反宪法,无论平时或战时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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