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讲清楚这一问题,必须对巴以争端做一个简单回顾。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通过了第181号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阿拉伯国家和犹太国家。第二年的5月14日,犹太人建立了以色列国。阿拉伯国家反对和拒绝该决议。以色列建国后不断推行扩张政策,于是爆发了四次中东战争和长达数十年的巴以冲突。
1964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宣布成立,并组建了巴勒斯坦解放军,通过了主张军事对抗犹太国的宪章。80年代中期,巴勒斯坦人民开始在被占领土展开反对以色列占领的大规模起义。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在阿尔及利亚举行第19次特别会议,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布接受联合国第181号决议,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定都耶路撒冷。由于没有自己的国土,巴勒斯坦国仍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冷战结束后,国际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巴以争端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巴以双方于1993年9月13日签署了《巴以关于巴勒斯坦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言》,又称奥斯陆协议。协议确定巴勒斯坦人首先在加沙和约旦河西岸的杰里科地区实行自治,巴自治政府可组建自己的警察部队以维持自治区内部治安,人数规定为2.4万人。
据报道,目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内政部下属的武装力量有4万余人,其中正规保安部队和警察部队2.3万人,主要负责自治区社会治安和边防等任务,另外还有一支人数较少的特种安全部队,主要执行对付恐怖分子的作战行动。此外,由阿拉法特直接控制的武装力量还有两支,一支由3000余名官兵组成,负责对付反对巴自治政府的持不同政见者,另一支约千余人的“17旅”,是阿拉法特的私人卫队,是巴武装力量中最为精锐的。
“9·11”事件后,美国、英国相继表示支持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布什11月10日在联合国发言,称美国正为实现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两个国家和平相处的一天而努力,首次运用了“巴勒斯坦国”(Palestine)一词,以前美国官方只称其为“巴勒斯坦国家”(Palestinianstate)。15日,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在纪念《独立宣言》发表13周年致辞时指出,他将继续致力于“巴以两个国家”实现最终和平。以色列外长佩雷斯也在联合国大会上表示支持巴勒斯坦建国。但以色列坚持未来的巴勒斯坦国应是一个非军事化国家,不能拥有军队,只能保留警察部队;对外边境口岸由以色列控制;不能同以色列的敌对国家签署协议;以色列有权飞越巴国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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