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般把上级对下级或人与人之间进行打击报复,称之为“穿小鞋”,这是为什么呢?
在封建时代,我国汉族妇女一直沿袭着缠足陋习,脚缠得越小就认为越美,而美其名曰“三寸金莲”。过去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根本互不相见,所以,只能依照脚的大小,而衡量女人的俊丑。因此,在媒婆说媒时,必先请男方看女方的鞋样儿,以示女方脚的大小,一但男方同意了亲事,就留下此鞋样儿了,按此样尺寸作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一起送到女方家,成亲那天,新娘必须穿上这双绣鞋,以防脚大而受骗。
如果当初故意把尺寸弄小,自然就穿着不舒服,甚至穿不上,从而女方出丑。后来,人们把这一风俗引伸到社会生活中,用来专指那些在背后使坏点子整人,或利用某种职权寻机置人于困境的人为“给人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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