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26日,我军在平定县东七亘村成功地伏击了一支日军辎重部队。 照一般地“胜战不复”地原则,我军短期内不能“守株待兔”,即在同一地点对同一股敌人再次设伏。 但刘伯承是个谋略高手,他认为这支日军想预定地区输送物资地人物没有完成,前方急需补充,除七亘村之外,又不可能绕道别处。特别是日军料定我伏击成功后,必定转移到他处,不敢再返回原地。根据这些情况,刘伯承算定日军近日内必定再次经过七亘村,于是毅然再次再原地伏击敌人。果然弹未虚发,三日后又歼敌百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