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到会的15名与会者”有赘余的毛病,保留“到会的”就应将“与会者”改为“共青团员”或“同学”;保留“与会者”就要去掉“到会的”。②就共青团员如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展开讨论中,“为……”这一介宾结构中缺中心语“作贡献”,属于成分残缺,应改为“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③“当说话做事前”的“当”字赘余。如要保留这样的结构,应是“在……前”。④“提高团员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识”搭配不当,与“提高”搭配的,应是“认识”,与“意识”搭配的应为“加强、强化、树立”等。⑤“不把这一点重视好”不合词语搭配的习惯,可改为“不重视这一点”或“对这一点不重视”,如要保留原有句子,则可改为“不把这一点重视起来”。⑥“不尽人意”是“不尽如人意”的误用,“不尽如人意”是完全符合人的心意的意思,“不尽人意”语意不通。⑦“团总支书记最后指出,对有利于……;对……改进”一句中,分号误用,应改为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