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1、小说第三段(“她在接待室里……提着它出门。”)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中两句分别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法?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心理? (1)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请结合小说中有关罂粟蛋糕的情节,简要分析培德的心理变化过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试探究齐姆森这一形象的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