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5+3”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开展医学院校共建工作
□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记者 姜乃强)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教育部、卫生部联手启动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并于近日下发了《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下转第十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