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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没有不道德的孩子

[db:作者]  2012-05-20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道德哲学认为,道德的行为不是产生于强制,而是产生于自觉。如果一种行为是不情愿地产生的,那么不管这种行为给别人带来了多少益处,它仍然算不上道德行为。由此看来,如果能证明学前儿童的利他行为没有自觉的目的,也就证明了学前儿童没有道德。皮亚杰的儿童心理学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从无律到他律再到自律的过程。所谓他律,就是儿童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成人的命令或规定。所谓自律,是指儿童以自身具有的价值标准来评价行为的好坏。只有达到了“自律”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问题。而他律与自律的分水岭大致是7岁,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五六岁以前的孩子是不具有道德问题的。

  学前儿童的违规行为可以说是不好的,甚至可以说,做这种事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但我们并不能说他是“不道德的孩子”。为什么呢?因为学前儿童并不真正了解某些规范的道德涵义,他的意图性还很差。

  但这并不是说幼小儿童就远离了道德。在这一时期,未来的自律性道德尽管还没有在个体身上具体表现出来,但却正悄悄地在幼小儿童那里蓄积着力量。幼小儿童正悄悄地孕育着自律性道德的根,悄悄地准备着催发自律的嫩芽并使其破土而出,尽管幼小儿童自己并未意识到道德正在他那里悄悄地生根。这个根是人类的道德本性,是生命进化的结果。这个根实际上就是孟子所谓的“四端”。孟子认为人性中有仁义礼智四端。也就是说,仁义礼智四种根本善,在人性中便具有潜能或潜在的形态,并不是本来没有而由后天修炼的或强加的。

  生理器官有一个生长发育的过程,道德也有一个生长发育的过程(即道德发生发展的过程)。尽管皮亚杰、科尔伯格也认为自律的道德才真正具有道德意义,但他们又指出,自律道德本身有一个发生的过程,它在个体那里是逐步发生发展的。幼小儿童虽然没有成熟的道德(自律道德),但道德却在他那里发育、发展着。为了形成成熟的道德,那么,我们就必须为它的前身提供发育发展的条件,实际上这便是幼小儿童道德教育的目的所在。

  (摘自《解放儿童》刘晓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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