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办学规模要求不宜简单化;教师流动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现阶段指标到校的比例并非越高越好。任何一项改革举措,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完全依靠行政命令,简单化、一刀切的做法难免造成顾此失彼的状况。
■汪明
促进区域内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关键是要缩小校际差距,而校际差距包括了办学条件差距、师资差距和生源差距。近年来,各地为缩小校际差距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许多改革举措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简单化思维容易将好举措推向极端。
首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均衡,但执行办学规模要求不宜简单化。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办学条件要求,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不断扩大。为此,各地陆续制定了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对学校的办学规模作出一定要求,而这个规模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地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重要依据。由于达不到一定的办学规模要求,很多农村的村小、教学点成了布局调整中的撤并对象,简单化地撤并也引发了农村孩子上学远、家庭经济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当前,基于我国县、乡、村的不同特点,基于学校服务半径、服务人群和上学单程时限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不同形态、不同规模学校的合理并存不失为一种现实的选择。简单化地执行办学规模要求,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其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有利于促进学校之间的师资均衡,但教师流动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
目前,许多地区实施教师流动,很大程度上是着眼于缩小学校之间的师资差距。然而,不能因为流动而影响稳定,更不能就此打破学校发展的内在规律。当前,实施教师流动较为稳妥的办法,是在保持稳定基础上的适度流动。教育主管部门对一所学校教师流动的比例,应当作出科学限定,既要有利于促进学校之间的师资均衡,又要切实保障学校的持续发展。事实上,促进学校之间的师资均衡可以有多种方式,创新教师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就是一条很重要的途径。
再其次,实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有利于促进初中学校之间的生源均衡,但鉴于高中招生方式的系统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现阶段指标到校的比例并非越高越好。
对于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各地采取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尽管很多地方设立了最低分数控制线,但也有个别地方只分配指标,没有成绩要求,导致学生学业水平存在差距,给优质高中校的课堂教学造成了一定困难。事实上,实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涉及高中招生方式改革,单纯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视角出发还不够,必须兼顾高中教育的特点与属性,并与今后高中教育改革的整体思路相契合。为了更好地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增强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性是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即便实施指标到校,有关录取标准也应当充分听取高中学校的意见。
近年来,我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势头良好。但我们要注意,任何一项改革举措,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完全依靠行政命令,简单化、一刀切的做法难免造成顾此失彼的状况。
(作者为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