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深化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2011年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批示21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延东同志在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在完善制度、源头治本、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1年,国家信访局共收到群众反映教育问题的来信1.2万件次,同比下降15.1%;其中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来信109件,同比下降37%。一年来的工作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资源开发需要。2011年,一系列重大教育惠民政策和项目深入实施,中央财政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720亿元,同比增幅11.48%;提高了“一补”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100元;全面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政策,中央财政拨付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7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60亿元,惠及约2600万在校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中央投入500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压缩了乱收费空间,有力保障了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坚持促进公平,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教育部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为从源头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建立省部协同推进均衡发展机制。教育部分别与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二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有些地方每年交流的教师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把更多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有些地方达到50%左右。三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2011年共聘用特岗教师近5万人,覆盖21个省份的1.6万余所农村学校。四是开展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宣传活动,对办学特色突出的594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择校,减少盲目择校。
第三,坚持规范办学,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一是坚决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审计署按照“管用、可操作、见效快”的思路,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紧紧抓住当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乱象,即“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对“占坑班”、“点招”、“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治理措施。年初,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抓好文件落实,取得实际成效。积极推动各省因地制宜,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工作方案,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方案。二是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在国办的协调指导下,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纠风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强化审查的思路,以数量可控、质量提升、规范有序、负担减轻为目标,出台专门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强化审查,做好评议推荐,严格实行“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管好教辅材料选用。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明确了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质量、市场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工作举措。国家发改委会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政策意见。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改制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