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要求,从明年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每年要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列支。
据了解,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传染病检查及外科检查等。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应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因此,由学校组织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费用,应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列支。目前,在辽宁各城市中小学校,基本上每年都会按时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一般都在10元以内。
辽宁省教育厅还决定,今后学校要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管理落实情况,并列入“三好班级”和“优秀教师”评选的重要条件,使班主任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真正负起责任。